公积金条例修改连续两年“爽约” 或源于利益博弈

18.06.2014  12:26

    武汉7月起放宽低收入者公积金提取,其允许月收入低于1900元者可直接提取。全国多地放宽公积金提取,再引发对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讨论。

    事实上,2011年住建部就提出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并提出了时间节点,但于2012年和2013年两次“爽约”。与条例修改缓慢相比的是,多地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逐步放宽,专家分析称这与公积金提取的争议较少有关。

    新京报讯公积金制度已经走过了10多年路程。最近几年,因其缴存覆盖面、提取门槛等问题,民众要求修改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改已历时数年,至今仍未完成草案稿。专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积金改革,“相关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

     条例修改连续两年“爽约

    早在2011年年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明确提出,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到了2012年6月,这一工作并未完成。随后在2012年年底,住建部再次提出,2013年要完成《条例》修订草案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可又到了2013年底,情况则是再次“爽约”。

    2014年,住建部在部署今年系统主要工作时,《条例》的修改被再次列入。不过相比于2012年、2013年两年提出明确的时间节点,此次提出要求则是,“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