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积金最高贷40万升60万 子女可用父母公积金

21.04.2015  15:50

搜狐焦点独家 楼市观察员 No.211(点击“楼市观察员”查看石家庄楼市一线新闻)

北京时间4月21日,搜狐焦点获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舟在接受河北电台《阳光热线》采访时表示,河北省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之前的最高贷款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于各地的具体落地时间,王舟则表示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但我们要求在5月全部落实”。

王舟同时表示,将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组合贷”业务,最大可能方便职工使用。如果本人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使用。王舟明确表示,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外,河北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也有所变化。王舟表示,自2015年开始,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一套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

截止目前,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出台上述政策的落地细则。

以下为河北即将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要点:

①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② 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业务和“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省内非户籍所在地缴存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住房公积金月抵冲还款业务。

③ 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④ 自2015年度起,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具体提取额度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按照当地物业费水平综合确定。

⑤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90平方米的,可每年申请一次一定比例的贷款利息贴息。贴息比例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

⑥ 各市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使职工在一就业就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进城务工人员享受这一惠民政策,更好地推进河北省新型城镇化进程。

⑦ 各市尽快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6月底前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房地产管理部门产权产籍信息系统对接,10月底前实现与公安部门公民身份信息识别系统、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查询系统对接。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无需自行提供个人信用、产权产籍、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社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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