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公文抄袭穿越时空隧道讽刺了谁?

09.02.2015  12:09

    近日,陕西省岚皋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公开信,因涉嫌抄袭山东威海的公文被网友举报。2月7日,岚皋县政府回应称,经调查,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岚皋县立即对该公开信内容进行修改纠正,并对承担公开信草拟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已被警示训诫后调离原单位。(2月8日《华商报》)

    岚皋县在陕西,威海在山东,一个是西部贫困县,一个是沿海城市,两地的情况千差万别。而岚皋县安委会竟然穿越时空隧道原文抄袭威海市安委会十年前的公文。穿越抄袭闹剧被网友举报后,相关责任人被处理自是咎由自取,谁让他们抄袭别人的旧作呢?

    问题是,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克隆旧公文、旧信息,早已不是秘密。从“开封指导漯河工作”到“邯郸学步”,从“双胞胎政绩”到“湖南推介河南景区”,再到岚皋县安委会抄袭威海市安委会的文章。公文抄袭闹剧你方唱罢我登场,不断上演续集,让人啼笑皆非。公务人员如此抄袭公文取巧,对得起广大纳税人提供的薪水福利吗?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委会工作人员连一封安全公开信都不愿意自己动笔,安委会重视安全工作的诚意到底有几分?岚皋县及时回应舆论监督,处理当事人,姿态值得肯定。但是,甲地公文为何屡屡被乙地改头换面甚至原文照抄,值得思考。应该承认,“天下文章一大抄”的心态以及互联网的便捷,是造成政府网站雷同、抄袭的主要原因,法律对此类雷同、抄袭难以监管、界定和举证,也让“剽窃”者钻了空子。

    政府网站频频抄袭,关键与公文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关。其实,包括安全工作在内的政府公文、信息大多不是领导亲自动笔。领导除了作指示,写批示以外,恐怕很少动脑筋写什么,公文、信息一般由秘书或者职业枪手捉刀。除非涉及重大项目或者敏感事件,领导事后一般也不会仔细检查核实。网站公文、信息从形式到内容都含金量不高。除了时间、地点、人物、数据等细节略有不同以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八股公文格式往往大同小异。

    这种八股公文现象并非个别。贵阳市两个县政府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基本相同。经查,是修文县照搬了邻县汇报材料。虽然修文县被上级通报批评,但是这些闹剧揭示出的问题发人深省。

    笔者这样说,丝毫没有为岚皋县安委会开脱责任的意思。工作人员拿着纳税人提供的薪水,自然没有理由辜负纳税人的期待。尽管岚皋县说“严肃处理当事人”,但是“调离原单位”的处罚能有多重呢?何况,安委会向社会发出公开信,本应由领导安排布置,领导不做详细部署,尊口一开,让下属写公开信,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你让当事人如何是好?领导假装重视安全工作,下边的小人物又怎能不假装写公开信,在网上搜索旧文应付差事呢?如果事后有人通读一遍稿件,及时发现抄袭破绽,又有谁说他们克隆的公文不合格呢?何况,威海市十年前的的公文是不是货真价实的原创还难说。

    换个角度看,岚皋县因为克隆公文露馅被曝光还真有那么点“”。公文又不是学术论文,除了官方以外,关注的人并不多,而且公文撰写技术含量不高。即使公文内容确系原创也多是官话、套话。试想:如果当事人对公开信内容稍作修改,如果事后有人通读一遍稿件,及时发现抄袭破绽,又有谁说他们克隆的公文不合格呢?何况,威海市十年前的的公文是不是货真价实的原创还难说。

    因此,在我看来,对于岚皋抄袭威海这样的公文穿越抄袭闹剧,岚皋县方面不能止于“严肃处理当事人”,而要反思自身责任。更为重要的是,个案曝光处理只有个案意义,相关部门思考如何打破官场八股文潜规则,避免公文穿越抄袭成为官场老笑话,重树政府公信形象,才是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