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发公报批韩国政府 称其因沉船犯下反人道罪

12.11.2014  14:26

    当地时间2014年11月11日,韩国光州,沉没渡轮“世越号”船长李准石和船员们抵达法院,接受最终审判。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朝中社报道,在韩国客轮“世越号”沉没200多天之际,朝鲜祖国统一研究院11日发表公报,谴责韩国政府犯下了反人道、反人权的罪行。

    公报称,事发后,参与搜救的韩国军方人员以“水下能见度太低”、“水流湍急”为借口故意延误了搜救时间。韩国的检方和警方没有把遗体及时移交给家属,导致家属未能圆满地完成葬礼。

    公报指出,韩国民众要求把侦察权和起诉权交给韩国反对党和遗属,以查明真相,但执政党新世界党拒绝接受。韩国执政党把“世越号”失事说成“朝鲜所为”,后来又找来船主俞炳彦当作替罪羊。

    公报还说,韩国总统朴槿惠在接到沉没事故的通报后,在生死攸关的时刻离开办公室达7小时之久,引来了骂声一片。

    公报要求韩国政府承认这一“前所未闻的反人权、反人民罪行”,坐上被告席。如果他们继续掩盖真相,将引发韩国各阶层民众更大的愤怒和谴责。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11日,韩国地区法院裁定失事客轮“世越号”船长李某因事发时抛下乘客不管判处其36年徒刑。

    报道称,李某因在危机时刻弃船,不顾船上乘客安危获刑36年,但其 “谋杀304名乘客”罪名并未成立。

    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此前,检方对包括船长李某在内的4人适用了杀人罪和杀人未遂等嫌疑,对三副和操舵手适用了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嫌疑,对其余9名船员适用了遗弃致死、致伤嫌疑。检方曾要求法院判处船长李某死刑,判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船员有期徒刑15-30年。

    就在判决结果公布前几小时,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长官会议并宣布,政府决定从当天起停止对“世越号”沉船事故失踪者的搜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