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管理漏洞重重:“房耗子”3年“掉包”23套公房

15.12.2014  14:24

伪造租赁合同和工龄,在3年时间里“掉包”23套公有住房获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房管所房管员张永良,利用管理漏洞买卖公房,成为监守自盗的“房耗子”。

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多地公房管理漏洞重重,一些公房的家底、出租和销售都是“糊涂账”。

按照公房管理相关规定,购买公房的人必须是原承租人,且必须符合购买政策。购买公房最少经过三到五个程序,每道程序都应该核对承租人底册清单。面对如此严格的程序,张永良怎么可能得手?

专家认为,因为公房改革后期的诸多工作没有到位,公房日渐成为城市房产管理“被遗忘的角落”,漏洞多多。

[制度执行不严 多道审核关形同虚设]

据办案人员孙兵介绍,房屋产权监理评估窗口接到张永良递交的伪造材料后,看到是老业务员,就没有核对承租人底单,仅审核了房屋计价;

在房子产权所属的某建筑公司,公司经办人员基于对张永良的信任,也没有核对承租人底单,就在材料上按下了图章;

市房管局审批是最后一道坎。然而,工作人员也只是看看评估表、产权单位的确认盖章,以及申请人的买房资格,依然没有核实承租人与购房人是否一致的备案登记。

[房屋原产权单位对“家底”含糊不清]

张永良在梁溪房管所的内勤底册上看到,某建筑公司有几处房改房是由西园里房管所管理的。但他钻了个空子,对建筑公司谎称这几套房子是他所在的梁溪房管所管理的,伪造了购房材料。建筑公司很快告知其同意售卖,于是4套公房得以“变现”。

专家称,张永良正是利用一些产权单位连自己的房改房究竟属于哪个房管所管理都搞不清楚,使诈骗得逞。

[租赁收益不清 内外监督缺失]

调查发现,公房租售一直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在出租方面的“高价低租、人情出租、账外有账”时有发生。

去年,南京查处一起因公房租赁腐败案,公开招租年租金310万的公房,被“房耗子”以190万元的价格出租。此外,在买卖方面“骗购”情况也时有发生。由于房管所长“一支笔”权力过大、内外监督机制缺失,设立“小金库”甚至个人寻租腐败无法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