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首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规范8项事项

23.03.2015  01:05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文英、葛玉刚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马建敏)日前,河北省国税局公布了我省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对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三类8项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规范。同时,河北省国税局还公布了《税收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规定了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保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行政处罚”是对违反税收征收管理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的一定制裁性措施。我省公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中,账簿凭证管理类包括3项,纳税申报类包括2项,税务检查类包括3项。同时,省国税局还明确了税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主管税务机关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当处罚权力事项、依据、流程等发生变化或者机构职能调整时,在变化或调整后2个月内,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或运行流程图必须进行相应调整。

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杰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及省以下国税机关均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力。这次公布的首批清单中的8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9个条款。为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省国税局还将分批推出税务行政征收、税务检查、行政强制等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全部公布后,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不得随意增设税务行政处罚。同时,还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流程图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