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重点林区森林防火责任人名单

24.03.2016  15:47

      3月23日,河北省森防指在《河北日报》刊登了重点林区森林防火责任人名单,明确全省8个森林防火设区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市长为主要责任人,林业局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在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就当前防火工作,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防控力度,确保实现森林防火控制目标;对领导安排部署不到位、预防措施不落实、检查督导不及时、发生火灾不上报、应急处置不得力等造成火灾多发频发或者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我省森林防火不出大的问题。(省森林防火办公室)(第0030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