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

29.09.2017  23:50
  9月27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公布了河北省政府批准的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193处,其中国家级13处,省级42处。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好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设置保护标志;加强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服务内容;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发挥好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