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为涉县消防大队记集体一等功

30.06.2015  11:33

44年救火4600余次 抢险救援3200余次 抢救保护财产数十亿元

本报讯(记者 王彬)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涉县大队组建44年来,成功扑救火灾4600余次,抢险救援3200余次,抢救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数十亿元,先后36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昨日下午,省、市有关部门隆重举行了“公安部为涉县消防大队记集体一等功”表彰会。

上世纪60年代,20多家战备工厂在涉县的崇山峻岭中开始建设,为确保这些特殊企业安全生产,邯郸地区行署从邯郸市消防大队抽调力量派往涉县组建消防队。1971年,一支38人的队伍经过3天3夜的徒步行军,到达涉县县城,正式成立河北省历史上第一支县设现役消防队。

40多年来,涉县消防官兵闯火海,排险情,用血汗为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铸起了橙色盾牌。1997年,涉县化肥厂发生氨气泄漏,消防中队成功排险堵漏;2007年,涉县台村一建筑工地发生塌方,消防官兵奋战2小时,营救出4名遇险民工;2013年,洪水涌入地势低洼的“一品花园”小区,水深处近2米,消防官兵成功解救受困群众180余人,疏散群众400多人。

涉县消防大队曾连续7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全省十佳基层大队”,连续10年获评“全省消防监督执法先进单位”。其中2014年,大队累计排查整治社会单位1265家,发现火灾隐患2354处。

此外,涉县消防大队还不间断为严重缺水地区群众送水,为辖区特困学生捐助书籍2200余册、学习资料300多套,累计帮扶受灾群众近800人。

河北省消防总队党委要求各级消防部门认真学习涉县消防大队的六种精神:一是赴汤蹈火,血为民所流;二是热情服务,情为民所系;三是求真务实,责为民所负;四是殚精竭虑,智为民所尽;五是拒腐防变,权为民所用;六是创先争优,兵为民所练。

 

编辑: 双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