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向省森林公安局木兰分局爱民模范集体学习的决定

16.03.2015  18:01

冀林字〔2014〕330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4年10月28日,省森林公安局木兰分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他们与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一起,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他们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是全省务林人的鲜活典范,是建设生态河北、平安河北的模范集体,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行为对推动全省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干劲,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向省森林公安局木兰分局爱民模范集体学习活动。

省森林公安局木兰分局位于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北临内蒙古浑善达克沙地,南距京津300公里,驻地海拔高,气温低,自然环境恶劣。辖区森林面积163万亩,分布在34个乡(镇)、285个行政村,人口40余万人,点多面广,林情社情复杂。他们常年扎根基层,在保驾护航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的同时,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真心实意办实事好事、千方百计排忧解难,构建了和谐警民关系和林农关系,为当地林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在冀北大山深处筑起坚实的爱民为民战斗堡垒。

要学习他们始终系民的民本理念。 木兰分局一直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多年来,他们持续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等系列活动,走访林农2000余户,足迹遍布林区的角角落落,对群众的每一项意见建议逐一落实,对群众的诉求小事急事立即办、难事大事集中办,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便民惠民利民之策,开展群众联谊活动120余次,把群众关注的事情件件办到了心坎上,成为林区群众的“贴心人”。学习木兰分局先进事迹,就要学习他们心系群众、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

要学习他们始终为民的公仆本色。 木兰分局一直坚定理想信念、忠诚职守,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保护者、群众利益的捍卫者。多年来,他们根据群众反映的集中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长期奔波在茫茫林海之中,相继查处、侦破涉林案件657起,收缴野生动物300余头(只)、猎捕工具700余件,铲除毒品原植物1万余株,年平均行政案件查处率95%以上、刑事案件破获率达100%,成为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守护神”。学习木兰分局先进事迹,就要学习他们执法为民,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驰而不息的敬业精神。

要学习他们始终爱民的真挚情怀。 木兰分局一直心怀亲民之心,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几年来,他们先后组织捐资助学20余次、捐款3万余元,帮扶贫困学生、留守儿童44名,为700余名中小学生捐赠学习用品;为林农解难事300余次,向林区困难群体及玉树、雅安地震灾区捐款捐物10余万元;防汛季节搬迁安置农户,农忙期间帮助留守老人收庄稼,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林区群众的爱心,成为林区群众的“活雷锋”。学习木兰分局先进事迹,就要学习他们对人民群众的质朴、真挚、深厚之爱,在平凡岗位点滴滋润民心的不平凡情感。

木兰分局的集体事迹平凡而感人,思想朴实而光辉。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在全省上下迅速掀起学习木兰分局爱民模范集体先进事迹的热潮。要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谈感受、讲心得、找差距,并结合单位实际发现、培养、树立爱民典型,切实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建设政治更加坚定、作风更加优良,干事创业、亲民爱民的干部队伍。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全面推进“绿色河北攻坚工程”,为“增林扩绿,林果并重,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林业厅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