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问责 确保廉俭过节

18.09.2015  10:13

  2015年中秋、国庆将至,省公安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秋国庆廉俭过节。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努力革除铺张、奢侈、庸俗的陋俗积弊;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  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积极融入抓分管队伍工作中,及时掌握和纠正分管警种、部门和直属单位在班子和队伍建设上遵守规定禁令、廉洁过节方面存在的问题;各警种、部门要主动尽好应尽的教育、提醒、监督、管理责任,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财务管理等各类易发多发高发的具体问题,真抓严管,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全体民警作风转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风气的形成。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要求,严格执行省纪委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俭过节“九条禁令”。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要以滥发过节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和“枪车酒赌毒”等问题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依托12389举报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受理每一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查。针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密切关注,提高发现能力。对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部门查处。要严明警风警纪,促进开展好“两节”安保工作,维护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对于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省公安厅明确要求,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说情甚至干预案件查处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协助党委监督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监督责任。同时,要注意区分正常的福利待遇与奢靡享乐之风,确保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