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明年铺开

09.12.2014  18:54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内的6个文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这意味着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将改变以往与职务挂钩的局面,多了一条晋升通道,以后即使不当“”通过职级晋升也能取得相应职务的薪酬待遇。

    竹立家说,按照目前的规划来看,这项制度在明年底就会在全国铺开,同时伴随这次公务员制度改革,或将修改《公务员法》以及对公务员薪酬结构进行调整,使之更加透明。

    500万基层公务员将受益

    《意见》明确指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那么县以下包括哪些公务员群体?

    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县级以下工作的政府机关公务员数量占比超70%。也就是说有超过500万人将直接受到“薪政”影响。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在县级机关只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这四套班子的一把手等少数几人为县处级,县级各委办局则为乡科级。此外绝大多数公务员是在科员、办事员两个级别之间,晋升空间极为有限。

    据2008年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而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这意味着,从办事员到“正科”,正常的话至少需要8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