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宠物 爱宠也要“讲文明”

16.06.2018  00:03

  如今,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商场、餐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更是频繁出现宠物的身影,一些宠物饲养人的不文明行为——带宠物进入餐厅就餐、遛狗不拴绳……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

  自今年5月1日起,石家庄市开始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禁止携带宠物进出公共场所。日前出台的《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明令禁止宠物进出公共场所,违反者将被处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如何规范宠物饲养人的行为,这一话题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有人反感有人忧

  “外出就餐本来是件愉快的事儿,可吃着吃着,脚下突然窜出一只狗,心情就大不一样了。”说起宠物进出公共场所,省会市民王宇艳面露不悦。

  王宇艳说,前几日,她和朋友去中山路的一家餐馆吃饭,饭菜刚刚端上来,忽然听见狗的叫声,她低头一看,一只棕色泰迪犬正在她脚边蹭着,吓得她直喊服务员。“最后饭都没吃好,就匆匆结账离开了。

  不仅仅在餐馆,在商场也经常能看到宠物进出。“现在,顾客携带宠物逛街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了。”省会建华大街上的一家商场负责人说,虽然商场门口挂着不允许携带宠物的标识,但还是有不少顾客带着宠物进入商场。

  “一般情况下,顾客携带的是小型宠物,不会引起其他顾客的不适,我们都不会阻止其进入商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携带大型宠物,保安会进行劝阻。

  话音未落,记者便看到一位年轻的女士抱着宠物狗走进了商场,全然不顾四周顾客异样的眼光。

  “宠物应该避免出现在公共场所,万一抓伤或者咬伤顾客怎么办?

  “宠物频频现身公共场所,容易发生破坏环境卫生、叫声扰民等问题。

  ……

  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宠物进出公共场所,既影响环境,还可能伤及他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管理力度,还大家一个文明的公共空间。

  爱宠也要“讲文明”,关键在管好人

  管好宠物,关键在管好人。《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中,对于犬类是否能够进入公共场所作出了明确规定——禁止携带饲养犬类进入公园、广场、商场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禁止携犬出户不束犬链,不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产生的排泄物……

  按照规定,违反者将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50元罚款。

  不仅仅是石家庄,近年来,秦皇岛、邯郸等地纷纷出台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宠物饲养人的行为。对于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的行为,《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市场、商场、学校、车站等场所禁止养犬以及携犬进入……

  许多公共场所有明确的“禁止宠物入内”的标识,不少地方也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但现实中却难见其效。

  “这些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主要是由于没有扣押宠物等有关管理许可权,而且不具备强制力,最多就是根据规定进行罚款,这就使得公共场所携带宠物进出现象屡禁不止。”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会文明办主任李刚表示。

  “宠物之患的根源在于人的素质,规范不文明行为需要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才管用。”基于市民对相关规定不甚了解、遵守意识不强的现状,李刚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作出提醒,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处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增加公德意识和自律意识,使文明养犬的理念深入人心。”李刚说,希望宠物饲养人在享受乐趣的同时,尊重、照顾其他人的感受和利益,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记者 刘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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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提交审议——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