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个别人还在“吞云吐雾”

04.12.2014  11:13

最严控烟令就要来了 记者调查发现——

■本报记者 赵元君

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中无论是对禁烟场所的界定,还是犯禁的处罚力度都堪称空前,有网友更是戏称其为“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那么,省会目前的控烟工作距离《条例》中的要求有多远呢?人们又是如何看待《条例》的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走访

公共场所控烟较好,少数存在死角

条例》中第十条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中山路上的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商场内,包括卫生间在内的各个位置都设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牌,虽然购物的人不少,但记者却没有发现吸烟的人。在一楼的卫生间内,一位男士点燃了一根香烟,但还没吸上几口,一位保洁人员就客气地劝阻道:“先生,这里不允许吸烟!”“哦,不好意思。”听到劝阻后,该男子迅速掐灭了香烟。保洁员张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商场内禁止吸烟,但偶尔会有人到厕所钻空子,他们发现后会劝阻,大家基本上也比较配合。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市妇产医院,根据《条例》规定,妇产医院的室内及室外区域都属禁烟的范围。记者在医院内走了一圈,发现大楼内虽然无人吸烟,但在室外区域,人们则相对随意,不时能看到吸烟的人。

记者又走访了多所高校、饭店及健身场馆,发现《条例》中规定的禁烟场所虽然整体禁烟效果较好,但在一些地方的卫生间及步行梯楼道内却还是存在死角。

市民

绝对支持全面控烟

那么市民们对于“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又持何种看法呢,记者采访了20名市民,大部分人都支持全面控烟,他们认为《条例》虽严,却能有效保证控烟工作的实施。

市民孙先生说,尽管自己有20年的烟龄,但平时却从不在公共场合吸烟。在看过《条例》后,他虽然感觉其中的规定空前严格,但却是一件好事。他认为,吸烟虽然是个人行为,但却不利于身边人的健康,所以必须保证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才能吸烟。“《条例》越严格,效果就越好,对于控烟,我绝对支持!”

市民陈女士从事办公室工作,同屋的同事有吸烟的人,但平时碍于面子,却很少有人劝阻,只能默默忍受。她认为《条例》中关于公共场合全面禁烟的规定非常合理,尤其处罚力度很大,对吸烟者和管理者全面覆盖,威慑力很强。“如果这些处罚措施能落实,那么相信控烟工作就能很快到位。

相对于处罚,我觉得《条例》中关于禁止隐性烟草广告的规定才是亮点。”马先生认为,从根本上控制烟草的宣传,疏导未成年人远离烟草才是长远之计。

专家

控烟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责任

社会专家梁哲表示,目前,省会大部分公共场所虽然控烟效果良好,但却仍然存在一些死角。此次《条例》虽然堪称空前严格,但实际上要做到全面控烟,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去承担责任。

对此,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尽到责任,督促经营者和管理者对负责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控疏结合,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设立醒目的吸烟区域,满足吸烟者的合理需求。另外,市民也应当相互提醒监督,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只有每个人找准在控烟工作中扮演的角色,并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才能真正做到全面控烟。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