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融合的新高度(观点)

10.08.2015  13:22

从“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到“‘中国制造2025’要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互联网+”所代表的互联网与各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正逐渐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为何如此重视“互联网+”?

首先,“互联网+”为我国升级传统产业提供重要抓手。当下,与客户的互动日益成为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互联网恰是实现这种互动的重要手段之一,可极大提升企业产品、服务的智能化管理水平。“互联网+”模式已成为信息经济条件下企业增强竞争力、提升附加值的有力手段。其次,“互联网+”为我国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构建良好基础。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使电子商务、众包众创、线上到线下(O2O)等新业态与新模式层出不穷,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数字医疗、远程教育、位置服务等新兴产业迅猛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新亮点。最后,“互联网+”为我国促进消费升级、激励万众创新创造有利条件。公众可以通过“创客”“众筹”“众包”等方式获取大量知识信息,参与创新创业。

在某种意义上,我国的“互联网+”战略是“两化融合”战略的升级版,即由工业化和信息化的二元融合,拓展到工业、商业、金融业等行业与以互联网为重要特征的信息技术的全面融合。而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大多只强调了互联网与工业、制造业的融合,并未将互联网上升到与各行业全面融合发展的高度。

纵览各国制定的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战略,不尽相同。德国“工业4.0”战略提出基于“信息物理系统”打造“智能工厂”,偏重生产制造的“”环节,强调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这与德国制造业拥有强大的技术基础有关。美国“工业互联网”战略提出用互联网激活传统制造业,偏重制造业设计、服务的“”环节,强调生产设备的智能化,这与美国互联网行业高度发达有关。“中国制造2025”战略则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既重视强化工业基础能力的“”环节,又强调提高综合集成水平的“”环节,这与我国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普遍有待提高有关。

随着互联网在经济社会中的战略性地位日益显著,加强互联网管理,确保线上和线下、虚拟和现实相互促进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现有涉及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并不完善,这影响了互联网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一是提高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层级,加快出台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个人数据保护法等基础性法律,夯实互联网法律体系基础。二是及时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将现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适应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网络场景范围,并根据网上行为特点加以修正、完善和补充。三是建立适用于互联网的监管和执法组织体系,提高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协同监管和即时执法的能力。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互联网经济所体现的平等、开放、共享、协作、创新精神正在逐步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将对各行各业的组织结构、产业形态和发展潜力产生深远影响。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积极、主动、热情地接纳和拥抱互联网经济,客观、及时、科学地处理和解决互联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战略。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有可为、有大为。

(作者为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