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全面提高离任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

05.09.2014  19:25

日前,唐山市路北区全面提高离任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无生活来源的原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按照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0%予以提标,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由451元提高到517元。增加的生活补贴拟从2014年1月起补发。目前,全区可享受此项补贴的离任居委会成员有3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