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写在营改增全面实施之际

03.05.2016  11:31

  “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不断推进。5月1日起,营改增将全面实施,这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来的一次重大税制改革,也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

  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具有一举多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作用,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增添持续动能。

  增值税实现转型和扩围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上海市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推行营改增试点开始,历经4年多的区域和行业扩围,全国范围、全部行业的营改增试点终于全面推开。

  增值税是对货物和服务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增值税之所以在国际上受到广泛欢迎,在于其保持了税收中性、有效避免重复征税、征管效率高等,我国在1979年开始试点引入增值税制度。

  “1994年的税制改革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框架,但受到当时客观条件的制约,在流转税领域采取了对货物(包括修理修配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和选择性征收消费税,对劳务征收营业税的税制安排,同时增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不允许固定资产抵扣。”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

  为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此后增值税改革的主要任务集中在“转型”和“扩围”两个方面。所谓“转型”,即允许固定资产抵扣,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在经过2004年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和2007年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部分行业的两轮试点后,于2009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新购进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所谓“扩围”,即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从货物扩大至全部劳务,从而取代营业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营改增,自2012年起试点实施。

  “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包括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在内的未试点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既完成了全面扩围任务,也实现了增值税的彻底转型。”张斌说。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全面推开营改增,降低企业税负,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作用更为明显,可以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从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激发企业投资创新创业的动力。”毕马威(中国)副主席、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何坤明说。

  营改增为何有减税的效果?原因在于从制度上解决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从而减轻了企业税负。

  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前期试点累计减税6412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今年减税的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

  此次新增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涉及纳税人1000多万户,比前期试点的590多万户增加近一倍,营业税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可以看出,此次全面试点是整个营改增的“硬骨头”、攻坚战。

  那么,如何实现全面实施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设计试点方案时,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同时,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通过一系列政策安排,总体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

  而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行业,以及前期已纳入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服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因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税负也会普遍下降。

  为未来发展增添持续动能

  “营改增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其对改革的影响不是局部性的,而是整体性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

  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还可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拉长产业链带动需求扩大、创造现代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加就业岗位。

  由于增值税在设计理念上克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中性”成为这一税种的重要特点和优势。税收中性原则,其内涵是国家征税使社会付出的代价以征税的税额为限,不再让纳税人或社会承担额外的负担,税收不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纳税人决策的因素。

  刘尚希认为,营改增使我国流转税的税收中性特征进一步强化,降低了税制对市场产生的扭曲性影响,企业不再有为避税而选择“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结构,也不再有购买服务不能抵扣的后顾之忧,从而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这一方面细化了产业分工,拉长了产业链,另一方面,也解除了因重复征税而对服务业带来的税收抑制,同时,也扩大了服务业的市场,可促进服务业的生产和消费。

  营改增试点开展以来,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增强了企业经营活力,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作为已经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主动顺应税制变化,转换动力、优化结构,合理降低销项税率,全面提升抵扣水平,实现了降低税负、提升管理、促进发展的预期目标。“公司收入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以流量、互联网应用为代表的6%税率的收入占比由2013年底的60%上升至2015年末的71%,增值税税负因此降低了0.5个百分点。”该负责人说。

  “税制统一、税收中性、税负减轻,促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分工细化和相互融合发展,激化市场主体活力,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归结起来,就是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刘尚希说。

  开弓没有回头箭。营改增是一场艰辛的攻坚战,应勇往直前,克服一切困难,促进改革顺利落地,实现改革各项目标,为应对经济下行注入强劲动力。(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