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

23.08.2016  17:37
         8月22日至23日,全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培训班由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郑晓铭主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赵风楼出席并讲话。保定市、邯郸市、邢台市桥东区、青龙县民政局分别结合兜底扶贫工作进行经验介绍。

  赵风楼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不断加大推进力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政策法规不断完善。2016年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的实施方案》,为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同步小康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二是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全省开展精准兜底脱贫对象核查活动,部署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大了问责力度,促进了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三是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在全省基本建立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健全完善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经办机制。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基层普遍建立了主动发现救助网络。积极探索“救急难”工作机制,在部分地区取得较好效果。四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6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0.8万人,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85元/月和3220元/年,较去年同比增加11.2%和24.5%,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分别达到273元/月和148元/月,较去年同比增加8.3%和18.4%;全省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了6090元/年和4134元/年,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1%和13.8%。

  赵风楼提出,下一步全省民政系统要从五个方面继续做好兜底脱贫工作:一是全力抓实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工作。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2016年各地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855元/年以上,2017至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2016年,各地农村低保补差不得低于150元/月。2017年至2020年,补差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二是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体制机制。进一步细化“三无”对象认定条件,明确审核审批责任;在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尽快将原有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统一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范围。三是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落实好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和扶贫建档对象参保参合、开展门诊救助、提高住院救助比例等规定;强化资金筹集和管理,防止资金“短缺性”结余。四是提升“救急难”整体水平。乡镇(街道)100%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窗口),明确各业务环节经办主体责任和办理时限,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五是提升综合救助效果。通过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资金统筹和建立年度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培训班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相关同志结合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就实施精准救助,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推进“两线合一”工作进行了培训。

  各市(含定州、辛集)民政局主管局长和科(处)长,各县(市、区)民政局主管局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低保核查中心和医疗救助中心共22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