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清死角 打窝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通报

13.01.2016  17:22

2015年10月29日,省局对全省“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11月17日,省食安办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会上对“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进行部署安排。12月中旬,省局派出8个督导组对“五小”调查统计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由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对部分市、县区进行了明查暗访。从“五小”调查统计工作部署至今已有两个月的时间,从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五小”调查统计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清死角、打窝点”专项整治行动也已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展开,成效逐步显现,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全省 “清死角、打窝点”专项整治行动及“五小”业态调查统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五小”调查统计工作进展情况

全省启动“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工作以来,各级政府食安办高度重视,按照动员大会和《河北省“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启动并扎实开展了调查统计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省共录入“五小”食品业态信息164559户,其中经各市政府食安办审核上报的信息158570户。

为全面推进工作开展,省食安办组建了“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办公室,制定了《全省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实施方案》,建立了“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QQ交流平台,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各地高度重视“五小”调查统计工作,均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 邯郸市、 邢台市、衡水市、 张家口 市分别组建了由市食安办主任任组长的调查统计领导小组。 承德市 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部署。 保定市 对各县(市、区)实行“一周一排名,一周一通报”,已印发《调查统计工作简报》八期。 邯郸市 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 衡水市 编制了工作手册,撰写了《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 廊坊市 在政府网站上刊发《关于开展全市“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的通告》,并印制10000份广泛张贴。 唐山市 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登记表》,出台了登记管理指导意见,并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秦皇岛市 充分发挥“网格化”优势,对调查统计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辛集市 组织包村干部和村协管员进行全面排查。

二、“清死角、打窝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以来,大部分市、县高度重视,能够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重点,提出具体要求,积极推进行动开展。部分市、县能够结合当地实际,多措并举,创新方式方法,营造宣传声势,取得较好成效。其中 保定、衡水市 将专项整治纳入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体系。 唐山 市食药局联合市文明办、市城管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承德、邢台、 制发了《督导检查方案》。 沧州市 12月24日在市食药局官方网站公示整治成果1期。 保定市 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了专项整治新闻稿件。 廊坊市 广阳区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93户无证无照餐饮单位进行清理取缔。 石家庄 栾城区利用辖区内8个LED显示屏全天循环播放“清死角 打窝点”公告及食药安全相关宣传口号。藁城区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的畜禽血豆腐、熟肉制品加工点进行全方位清理整顿。

三、发现的问题

(一)“五小”调查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地调查统计数量不均衡。 不同设区市同一类别县级单位调查统计的数量差距较大,甚至同一设区市内同一类别县级单位工作进度也有很大差别。

二是未按要求做到应统尽统。 个别单位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应该纳入统计范围的没有进行调查统计。

三是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个别单位录入及上报的信息存在错选、缺项等问题,退回率较高。

四是调查统计有分工没协作。 个别地方按环节分段进行统计,但环节之间衔接不畅,没有及时互通信息,造成了调查统计空白。

(二)“清死角、打窝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个别地区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部署安排不及时,工作推进慢。 有的地市12月份才开始部署安排,时至今日,工作才刚刚启动或者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实施方案不具体,流于形式。 有的地方仅对文件进行了转发,没有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或方案本身比较粗疏,工作要求不够明确,只有部署,没有落实。

2. 对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要求理解深度不够

一是 没有完全落实“乡不落村、村不落户”的全面排查要求,没有全方位覆盖所有需要排查的领域。对当前未取得资质、季节性生产经营等生产经营业态、主体尚未完全纳入排查范围,还存在死角盲区。 二是 排查方法不对路。这次整治行动的要求是由各县、区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在乡镇配合下,分成小组对各村进行全面排查,而不是由食药局牵头或仅靠联络员进行调查统计。有的地方排查过程中仍然局限于各部门职责划分,各顾各,出现“中间地带”无人管的盲区,统筹协调程度不够。

3. 舆论宣传造势不够

有的地方公告张贴数量少,个别地方每村平均不到一张;有的仅在食安办门口进行张贴,老百姓知情者不多,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等,与广泛张贴、散发、传播的要求相差甚远,更谈不上强大声势、轰动效应。

4. 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不够

清死角、打窝点”是整治行动的根本初衷。从当前情况看,各地排查梳理出来的死角盲区、端掉的窝点还不多,“分类施治、措施到位”和“划清职责、责任到家”典型案例还比较缺乏,与文件要求还有较大距离。此外,要排查和治理相结合,边排查边治理,不能只统计、不整治,不打击。

5. 媒体曝光强度不够

按照省食安办59号文要求,整治成果要在当地公共媒体定期发布、曝光,接受监督检验。自12月上旬起发布曝光整治成果每月至少两次。行动自部署起已一个多月,发布、曝光的整治成果却并不多。

6. 工作开展积极性不够

此次排查要求实时动态数据上报,有的地方仅把此前掌握的数据进行了简单汇总,工作态度不够认真。有的监管人员对辖区监管底数不清楚,有的部门不愿意把真实情况报出来,怕增加工作量,有的生产经营者不乐意被统进来,怕被监管,双方都存在“不愿意”的消极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