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执法监察工作交流会在石召开

25.09.2018  19:47
              9月21日,全省民政执法监察工作交流会在石家庄召开。会议由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综合协调处处长田建中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陈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建民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民政工作年中推进会精神,创新思路、强化举措,推动全省民政执法监察工作提质量、上水平。一是切实提高对民政执法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民政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民政执法监察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依法亮剑,敢于执法,避免民政法规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二是大力加强民政执法监察队伍和体系建设。各市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讲明问题、争取支持,利用这次机构改革的机会,把民政执法队伍建起来、把全省民政执法监察工作体系强起来。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必须严格坚持依法履职和文明执法。坚持依法履职、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核定的民政执法清单履职尽责,既不能越权乱作为,也不要失职不作为,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统一。五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参照省厅做法,及早出台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联合执法机制,为全省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陈建民强调,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按照《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增强民政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意见》在我省落地落实,为全面建设法治民政作出更大贡献。

  会上,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王业涌大队长和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何国科主任就民政执法案例、执法实务和民政执法中的法律风险等内容进行了精彩授课。石家庄、秦皇岛民政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介绍了本地民政执法机构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处张肃峥处长介绍了全省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有关人员,各市民政局(含定州、辛集市)分管副局长和有关执法人员,石家庄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秦皇岛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有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