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10.11.2016  21:35
                                                                                                                                  冀安委办〔2016〕5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全省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9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晋州市“9.8”非法制造窝点爆炸事故教训,立足本地实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力手段和重要途径,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初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52号)要求,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采取了市级政府抓督导,县级政府和部门抓具体,乡镇政府和村(居)委员会抓排查的方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组织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执法队伍4208个,参加执法人员20602人,检查企业25708家,发现问题30705项,行政处罚1258.31万元,停产整顿企业785家,关闭取缔企业572家,打掉非法窝点444个,追究刑事责任27人。
  从总体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对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关闭取缔了一大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有力打击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邯郸市打非治违力度比较大、行政处罚数额高、关闭取缔和打掉非法窝点数量多;承德市、张家口市、唐山市、沧州市、定州市截至到10月25号未发现非法窝点。
  二、各地主要做法
  各级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迅速行动,较真碰硬,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一是领导重视,广泛发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迅速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石家庄市副市长郝竹山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对本地打非治违工作提出四个方面要求;张家口市副市长白龙主持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职责,并提出具体要求;廊坊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等。二是部署周密,组织严密。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打击非法违法工作责任、重点打击范围,建立了问责机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动工作开展。承德市、廊坊市、张家口市等地均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安监、公安、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三是重点突出,严厉打击。各地立足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冶金、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击力度。石家庄市打掉非法窝点119个(其中,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20家,烟花爆竹行业领域3家,加(气)油站(点)73家);秦皇岛市打掉建筑施工窝点1家;保定市打掉非法窝点52家(其中非煤矿山行业领域9家,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1家,烟花爆竹行业领域2家,道路运输企业15家,加油(气)站(点)13家);邯郸市打掉非法窝点90家(其中,非煤矿山行业领域1家,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33家)追究刑事责任1人,辛集市打掉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窝点2家。四是渠道畅通,精准打击。各地都建立了监督举报制度,在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微信公众号等,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对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积极性,为有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供了保障。
  三、存在问题
  通过督导检查及对各地报送材料和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部分地区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工作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存在误区。部分地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对当地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分析和深入调查研究,片面认为本地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一直未发生事故,有关领导盲目乐观、思想麻痹,对本地的打击非法违法工作抓而不紧,效果不明显,甚至少数地区县、乡政府出现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现象,专项行动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二)工作方案缺乏针对性。部分地区主管部门对本地行业领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制定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本地实际脱节,甚至照抄照搬上一级部门工作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影响了该地打击非法违法行动整体进展。
  (三)打击非法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地区重“治违”轻“打非”,特别是一些县、乡有关部门领导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辖区合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注度低,以及受各种不正之风影响,不愿或不敢触碰,甚至视而不见,致使打非工作滞后,事故时有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危害性和打击非法违法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对摸排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关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督办,对非法经营业主要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状态。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各级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对本地各级各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主要是交流情况,查摆、分析存在问题,剖析事故和正反面典型,掌握情况,推动工作。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问题突出的市、县和单位及时进行“一对一”式约谈,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等;同时要以简报形式,适时对当地各级各部门工作动态、经验做法、主要成果、正反两方面典型等进行通报,以达到畅通信息、通报情况、彰先策后、学习借鉴、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的。
  (三)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按照“深下去、严起来”的总要求,各地要对每个地区、每家企业、每个工地、每条道路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以及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多措并举、提高实效。
  (四)强化倒查问责,确保推动工作开展落实。要紧紧盯住重大隐患大量存在、非法违法严重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和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严防前纠后犯、死灰复燃。要通过企业、行业领域或局部区域范围暴露出来的问题,溯本逐源追查问题产生的根源和深层次的问题并倒查相关责任,对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要进行批评、约谈和通报。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问责,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社会监督,消除打非盲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进一步规范12350举报电话的管理和使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着力打造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善于抓典型,用典型说话。选择一批非法违法以及事故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