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03.03.2015  17:47
   本报讯(记者冀晋萌)近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会议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 明单位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我市荣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同时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市长王 会勇赴京参加会议并领奖。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给予高度重视,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 人目标,与各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抓机制,把未成年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抓载体,适应学生特点创新活动形式;抓阵地,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努 力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创造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市组织开展的童谣传 唱、向国旗敬礼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建好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做法,在中央文明办专题会议上介绍经验,“四点钟课堂”、“爱心代理妈妈”等活动,受 到中央文明委的好评。    此次表彰会上,我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第一医院、河北美食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万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兴区建西一社区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广平 县胜营镇、武安市武安镇、成安县李连庄村、曲周县小弟八村、邯郸县南街村、邱县波流固村、馆陶县寿东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