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龙在全国推进林业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04.08.2014  11:30
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 张 建 龙
(2014年7月28日)

      受赵树丛局长委托,现在我通报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上半年,全国林业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林业改革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林业改革扎实推进。 国家林业局成立了林业改革领导小组和7个专项小组,分解落实了改革任务,重点开展了生态文明制度、国家公园体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研究工作。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已经成熟,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方案与有关部门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两个方案将一并上报中央审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在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林权流转、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二)造林绿化蓬勃发展。 全国共完成造林6481万亩,占全年计划的72%;义务植树4.4亿人次,植树19.5亿株;完成森林抚育6159万亩,占全年计划的58.7%。成功举办中央领导同志义务植树、“国际森林日”植树、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等活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16个省区市政府出台了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文件。出台了《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了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试点,国内首个林业碳汇自愿减排项目通过审定。
      (三)重点工程深入实施。 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期评估,完善了考核核查机制。三北防护林工程加强了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已完成全年任务的78%。国务院批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今年安排任务500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林业建设任务51%,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新增14个重点治理县,实现滇桂黔三省区石漠化县全覆盖。国务院批准《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更新改造试点实施方案》,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稳步推进。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进展顺利,目前已划定国家储备林630万亩。
      (四)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加强。 部分省区市划定了林业生态红线,确定了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全国98.6%的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已获批准,开展了林地变更调查、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和重点国有林区开垦林地清查工作。公布了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启动了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建立了国家级公益林数据库。22处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通过专家评审并报国务院审批,新增1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公布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启动了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特征变化预警和泥炭沼泽碳库调查工作,修订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全国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工作基本完成。进一步规范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报告和督查督办工作,开展了营造林核查、森林采伐检查、“2014天网行动”、“眼镜蛇二号行动”、公开销毁执法查没象牙等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林业灾害防控力度加大。 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3345起,受害森林面积1.7万多公顷,伤亡97人(其中死亡42人),与前三年同期均值相比,火灾次数下降14.3%,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分别上升12.9%和102.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意见》,我局修订了《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启动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7亿亩,同比增加3.9%。加强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沙尘暴监测预警工作,全国发现野生动物疫情4起,发生沙尘天气7次。
      (六)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13万亿元,同比增长13.6%;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668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印发了全国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布局、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等专项规划,与农业部联合印发了《特色产业增收工作方案》。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完成换届,成立了中国林业产业诚信联盟,发布了《国家森林标志产品通用规则》,认定了首批128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了林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成功举办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第十六届中国国际花卉园艺展览会等展会,2019北京世园会获得国际展览局认可,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七)林业宣传文化活动深入开展。 与中央主流媒体合作开展了“红线”、“中国古树”、“关注国家公园”、“生态是金乡村行”、“绿色中国行动”、“聚焦林业产业”、“生态文化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了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联合中宣部在全国隆重推出了苏和、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两个“时代楷模”。中国林业文联完成换届,省级生态文化协会达18个。出版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读本》、《林业典森林利用分典》、《生态文明时代的主流文化》等图书。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生态文化乡村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平台更加丰富。
      (八)国际交流合作逐步深化。 与中东欧建立了林业合作机制,与韩国、阿拉伯联盟分别签署了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系统保护、荒漠化监测与防治合作谅解备忘录,召开了中美、中加、中尼、中俄林业双边磋商会议,双边务实合作不断加强。参加了亚太森林组织第四次指导委员会会议、大森林论坛年会等重要国际会议。积极参与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妥善应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木材非法采伐等问题。与比利时、马来西亚开展了大熊猫合作研究,中非保护野生动植物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加强了涉林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与管理,协助筹建国际沙漠生态文明组织。中美共建中国园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取得突破,国际竹藤组织青岛科技基地项目进展顺利。荒漠化治理、竹产业合作、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援外工作深入开展,境外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
      (九)科技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 初步探明了森林对PM2.5等细微颗粒物的吸附机理,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开展了空气负离子监测研究,中国森林资源核算及绿色经济评价体系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林木遗传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通过验收,新批复生态定位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1个科技基础平台,制修订4项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森林认证实现国际互认,林业知识产权战略行动深入推进,开展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启动了6项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测项目,组建了竹藤产业发展创新驱动联盟。28个省区市完成智慧林业规划编制工作,“金林工程”、国家卫星林业遥感数据应用平台、物联网应用示范、北斗应用等项目稳步推进,加强了中国林业网站群、信息化标准、信息网络安全等建设,林业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
      (十)依法治林进程全面加快。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国务院法制办多次开展林业立法修法专题调研,森林法修改稿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草案基本完成,种子法修改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农委审议通过,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协调工作继续推进,累计19个省份出台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2013年以来累计向国务院审改办提出取消和下放林业行政审批项目48项,已取消和下放24项,其中上半年取消和下放5项,对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出了清理方案和初步意见。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1995件,完成行政复议案7件,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9件,推进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建设。
      (十一)政策资金保障能力继续提高。 中央林业投入826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166亿元,共完成林业投资1454亿元。印发了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以及《全国林业扶贫攻坚规划》和11个片区专项规划。中央财政新增安排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补助23.5亿元,国有林场改革补助24.6亿元,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资金13.5亿元,林业生产救灾补贴资金1.1亿元。落实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8.53万户和中央投资12.1亿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乔木林投资补助标准由每亩300元提高到400元,国有林场饮水安全纳入国家投资计划。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募资渠道不断拓宽,共募集资金4160多万元。修订了4项林业统计制度。会同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林业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
      (十二)机关队伍建设全面强化。 “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活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幅度精简文件、会议和检查核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与中国就业指导中心、农林水利工会联合举办了全国林业行业国有林场职业技能竞赛。开展了“林业站服务年”活动,加大了乡镇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力度,林业站机构队伍总体保持稳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了林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下半年,各级林业部门要继续按照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快林业改革步伐。 深入研究生态文明体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改革的总体思路,启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待中央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争取国务院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积极培育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强林业制度体系建设,认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今年各项林业改革任务。
      (二)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抓好秋冬季造林和补植补造,着力推进干旱半干旱地区和京津冀蒙造林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深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研究扩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抓好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修订“四到省”考核等管理办法。落实好今年50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抓紧编制新一轮退耕还林总体实施方案。扩大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范围。出台《加强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退化林分修复。筹备召开全国防沙治沙大会,全面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建设任务,抓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出台《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完成1500万亩国家储备林划定任务。印发《全国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启动重点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通报全国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完善《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加快编制全国森林经营中长期规划。推进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提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确定2020年后林业增汇减排行动目标。
      (三)严格保护管理林业资源。 加快修订森林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推进湿地、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立法工作,依法强化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发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更新全国林地“一张图”数据库,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抓好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编制《全国城郊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和《国家沙漠公园发展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沙漠公园建设和管理。推进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公布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和第一批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成果。加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依法办理林业行政复议案件。
      (四)切实加强林业灾害防控。 强化森林防火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火情,确保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加强火源管控和检查督导,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防火物资储备,统筹安排防火力量,加快建设森林航空消防体系,加大重点地区监测防控力度。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出台武警消防应急队建设指导意见,加快组建武警森林部队直升机支队飞行二大队。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抓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开展政府向社会购买防治服务试点,推进植物检疫责任追溯监管体系建设,防止发生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五)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花卉、竹藤、木本油料、生物质能源等产业。制定野生植物培育利用等产业发展意见,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开展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创建工作。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园区、国家森林标志产品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国家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成立第一届国家林业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发布《中国花卉产业发展报告》,认真筹备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2019北京世园会等展会,组织办好重点林业展会和产业论坛。
      (六)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宣传。 组织开展一批林业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林业社会影响力。加强生态文化网络宣传,办好官方微信、微博。推出《与梦想同行——绿色梦》、《中国金丝猴》、《大河之美》等电视宣传片。编制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加强生态文艺作品创作,出版中国生态文化体系研究丛书,组织开展“人文古树”、“美丽中国—山川锦绣”等生态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关注森林”公益宣传活动,召开2014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命名一批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认真组织举办中国花卉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七)深入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认真办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中国年林业活动,推进悉尼林业目标评估工作。积极参与制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林业目标,认真筹备参加首届海峡两岸林业论坛、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及缔约方大会、第六界世界公园大会、国际竹藤组织理事会等会议和活动。深化中芬兰、中秘鲁、中以色列、中日韩、亚欧等多双边林业合作。推动建立亚太区域木材合法性验证体系,成立亚太森林组织董事会和理事会。认真借鉴林业治山和森林休养理念,争取启动一批新的国际金融组织林业贷款项目。加快制定林业援非规划,组织实施好林业援外项目。推进境外森林资源合作示范园区和全国进口木材加工交易示范基地建设。
      (八)努力提高科技和信息化水平。 发布中国森林资源核算及绿色经济评价体系研究成果。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和标准化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加快推进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围绕生态修复、森林高效培育、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完善生态定位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林业科技评价工作,出台林业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抓好森林认证制度试点,建立国际认可的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开展植物新品种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测,完成油茶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启动《林木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家行动计划》。印发《中国林业云框架设计》、《中国林业物联网框架设计》,加快涉密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等立项审批,继续抓好国家卫星遥感平台、云计算平台和林业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金林工程”、第二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县、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电子管理口岸建设。加强林业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完成国家林业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项目建设。
      (九)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研究提出《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森林防火二期、沿海防护林工程二期、湿地保护“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补助标准调整和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研究,修订《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加强林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和投资争取工作,落实国有林场饮水安全年度投资。修订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制定《鼓励民间资本扩大林业投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林业。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林业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十)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两转变、两服务”活动,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审批行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继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干部队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林业职业教育。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科技推广站、木材检查站、森防站、种苗站等基层林业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