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02.03.2015  12:19
  为确保我省在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密防范2·28现象,为全国“两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安委会决定,从3月2日起、至3月16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委办各督导组的督导检查提出要求。
  一是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安排,主动作为,认真研判,周密部署督导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
  二是要求各市明确本地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把危险性大、安全基础薄弱、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
  三是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制定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
  四是要求各级督导组在督导检查中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不搞陪同接待,少听工作汇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对基层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督导检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
  本次督导检查的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网、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重点企业、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和问题隐患多的企业。
  督导检查实行日报告制度。
  3月2日,省安委办组成的八个督导大组、十个小组,分别由厅级领导带队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每个督导组邀请记者随同检查,客观、全面、真实、及时地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特点、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