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4% 细数“国家账本”新变化
稳增长
■财政政策更积极,保持支出强度,加大减税力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统筹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表现在一加一减:一是增加公共财政的可用财力,保持一定的支出强度;二是推进结构性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保持一定的支出强度,我国适当扩大财政赤字规模,2015年全国财政赤字1.62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7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1.12万亿元,地方政府赤字5000亿元。同时,新增政府地方专项债券1000亿元,并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加大支出力度。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增加公共财政财力的一大亮点,是按照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将政府性基金中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说,从公布的数据看,如果扣除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仅为5.8%,加上这部分后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4%,调入的资金大约有几千亿元,还是相当可观的。
一般公共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国家安全,以及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等方面,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将更多的财力纳入到公共财政预算,意味着花在百姓身上的钱多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更强了。
不仅如此,各地采取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强督查等措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财政收回存量资金3658亿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这对于补充公共财政财力来说堪称“及时雨”。在项目建设上,注重财政资金政策杠杆和导向作用,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形成合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结构性减税和普遍降费力度,也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头戏”。2015年,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包括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范围,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暂停征收57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出台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等。
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宽松环境。2015年,国家支持“双创”共减免税3000亿元以上。其中,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落实高新技术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1400多亿元;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180多亿元;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为企业和职工减负600多亿元。
保民生
■“雪中送炭”最重要,更多财力用于兜底线补短板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公共财政的首要任务。“2015年,财政支出的一大特点,是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白景明解释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是8.4%,支出则增长15.8%,特别是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像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等支出,很多都是两位数增长,甚至节能环保支出增长达到26.2%,差不多是财政收入增长的3倍。
重点领域支出力度不减,百姓得到实惠也越来越多。以教育为例,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惠及约1.1亿名农村学生和2944万名城市学生。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全国约775万名高校学生、514万名普通高中学生和265万名中职学生得到资助,约1045万名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民生“底线”越筑越牢,保障水平逐年提升。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目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在全国所有县级地区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个城市。
支持“三农”发展,夯实基础补短板。2015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着力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推动实施了一批效果突出的减贫项目。同时,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支持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000万亩。
防风险
■加强地方债务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
“财政钱紧,在支出安排上更要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各级财政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压减涉及竞争性领域、不符合现行政策方向或效益不高的支出,取消零散重复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财政部门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数量从2014年的150项减少为96项;同时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按公车改革规定相应核减公务用车经费。加大花钱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力度,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落到实处,花出效果。
“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财政平稳运行的关键。只有守住‘底线’,才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白景明说,去年以来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措施,化解存量债务风险,防范新增债务风险。
2015年,财政部向地方下达置换债券额度3.2万亿元,被置换的存量债务成本从平均约10%降至3.5%左右,预计将为地方每年节省利息2000亿元。对于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原则是对低风险地区多分配,对高风险地区少分配或不分配,激励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明确新增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李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