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全力落实《河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2.06.2016  00:06

6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标志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中央《方案》)在我省正式落地实施。

我省《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目前税收征管体制中的问题,包括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税收环境不够优、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河北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国税局局长王满平表示,“针对每一类问题,《实施方案》共提出6大类29项具体举措。省国税局将把《实施方案》作为‘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抓好抓实,通过深化改革,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发挥,促进河北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实施方案》发布后,省国税局迅速转发全系统,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督促落实,健全联席会议、序时推进等制度,强化宣传,取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此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国税、省地税已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工作安排的通知》,对中央《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出统一安排,细化分解出6类73项具体任务(创新项目11个)。省国税局针对其中所涉及的国税工作,专门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梳理出具体改革事项7类71项,其中重点推进改革事项27项,自主创新类9项,对每一项改革事项列出具体内容、分管领导、责任处室、主要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间。这些改革事项涉及纳税服务、征管方式、联合稽查、国际税收合作以及税务内部组织体系建设等,围绕《方案》的改革目标和六大主要任务,统筹安排部署,确保中央改革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落实,稳妥顺利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抓出成效、抓出经验。

重点推进项目包括: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规范纳税服务,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加强税务干部能力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等。

创新改革项目包括: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维护税收秩序,推行“阳光执法”。在全省办税服务厅安装无线WiFi。建立河北“走出去”企业微信交流群,及时向“走出去”企业提供最新服务和政策信息,解答企业问题,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全省聘请纳税服务质量监督员,及时收集纳税人评价和需求等。

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我省《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也是纳税人最关心最期盼的改革举措。省国税局将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扩展同城通办事项;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和结果发布、应用,让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享受更加便捷和优质的服务;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我省《实施方案》提出的一些新举措具有很高的“含金量”。比如,规范、简并纳税人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能够从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信息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协同做好“京津冀综合税务服务网”升级改造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同建立京津冀税务信息共享平台;落实京津冀纳税服务合作举措,实行资质互认、征管互助,简化京津迁冀企业迁移手续;维护纳税人权益,拓展12366受理纳税服务投诉渠道,在外网、网上办税服务厅、手机APP等平台提供纳税服务投诉功能。

实施方案》中提出多份具体时间表,2016 年实现所有发票网络化运行,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逃骗税和腐败行为;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王满平表示,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税收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实施方案》从纳税人意见最大、最期盼的领域改起,规范税收,升级服务,实现国地税合作常态化,必将给纳税人带来更丰富的获得感。同时,一系列征管体制改革措施的实施将使税收征管工作更高效,服务国家战略更积极,税收国际视野更宽阔,税收征管保障更有力,对于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