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入境人员隐瞒病情!海关: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06.04.2020  22:11

  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最新情况。

  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介绍,  五部门《意见》下发以来,全国海关不断加强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行政执法,加大对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的打击力度。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五部门《意见》成效日益显现,绝大多数进出境人员都能够遵守海关规定,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但是还有少数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填报健康申明卡时隐瞒疫情,掩盖症状,企图蒙混过关。

  比如近期海关查获的6起案件,有的人在入境前14天有过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旅居史,但在入境时不向海关如实报告;有的人在飞往国内的航班上服用感冒药,但在入境时未向海关报告;还有一些交通工具的所有人在向海关申报船员健康状况时,隐瞒了船员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真实情况。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给予警告或者最高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