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行“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15.11.2014  22:42

、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领导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