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强院”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28.06.2018  16:1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证。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实现特定目标的非营利性医院,是世界各国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增进国民健康的制度安排。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惠及老百姓,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目标追求。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存在着补偿政策、资源配置、激励机制、规制监管等方面的制度缺陷,一度出现片面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非营利性特征和公益性目标弱化淡化、医患关系紧张等现象。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和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政策和配套文件,明确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时,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深化医改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措施。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在公立医院的战斗堡垒作用,这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确保实现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目标、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面履行党委职责是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党组织的9项主要职责,充分体现党对公立医院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通过强化政治领导,确保公立医院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深化医改的政策措施,坚持公益性,确保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强化思想领导,使广大党员和医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提升医院精神文明和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三重一大”集体决定等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加强党对公立医院领导的制度安排。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始终没有放松,只是在不同历史阶段领导方式有所不同。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于新旧机制转换期,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科学高效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上议事日程,尤其是进入新时代,面临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要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建强院”为统领,通过抓好党建工作来保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与时俱进。

  新时代、新形势下实现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抓住关键。《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明确党委统一领导地位,提高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接受党委的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二是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院长负责制的关系。党委领导不是党委包揽,是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力戒包揽行政事务。医院是一个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院长,要相互信任、顾全大局、彼此支持,才能保证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三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领导不是党委书记一人领导,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集体领导不是无人负责,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成员分工分头去办、勇于负责,防止推诿和扯皮。四是优选配强领导班子。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好的制度离不开领导班子的有力执行,必须把优选配强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明确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的干部标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思想政治关,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作者饶克勤系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