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老党员生前立下遗嘱 儿女为母交2000元特殊党费

09.10.2015  15:48

    9月28日,市供销社组织人事处的办公室里充满感动和温暖。61岁的刘双青与哥哥一道,将2000元特殊党费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替去世的87岁母亲李琢梅完成了最后的遗愿。

    李琢梅生前是市供销社的一名离休干部。出生于1928年的她,从小家境贫寒,16岁便参加了革命,并于同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为穷苦百姓而战斗。新中国成立后,她又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先后在保定专区、省工会、省委党校,以及石家庄地区商业局等地工作,并于1983年从市供销社离休。今年6月19日在石家庄逝世。

    “母亲在最后的日子里,不仅专门留下遗嘱,而且不止一次口头嘱咐我们,一定要将这2000元党费交给党组织。”回忆起母亲生前的情形,刘双青不禁有些哽咽,她告诉记者,母亲在去世前就为自己的后事做了安排,叮嘱他们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丧事从简、不开追悼会、不买花圈。

    记者在市供销社采访时说起李琢梅,知道的人都会伸出大拇指。多年来,只要国家发生大的灾难,李琢梅都会主动捐物献爱心。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李琢梅和爱人第一时间向灾区捐献了崭新的被褥、衣物。而她本人平时却非常节俭,吃穿用极其简单。

    不仅如此,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李琢梅还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离休不离心,时刻关心着供销社的改革发展。

    尤其是去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市以来,相关改革进展工作更是牵动着她的心。“单位经常会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单位领导也会经常来家里看望,每当这个时候也是母亲最开心的时候。”刘双青说,每次母亲总会拉着有关人员的手问个不停。

    “母亲生前经常给我们讲述过去的故事,告诉我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要我们时刻谨记艰苦朴素、努力奋斗的光荣传统,永远跟党走。”刘双青说,她和几个兄弟姐妹也确如母亲所愿,牢记党的恩情,在工作上坚持高要求、在生活中低标准,靠自己的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不错的成绩。

    不仅如此,“艰苦朴素、努力奋斗”如今已经成了这个大家庭的家风,一代代传承了下去。

    “李琢梅真正做到了一个党员应该尽的责任,践行了‘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诺言。”市供销社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笔特殊的党费彰显出一名优秀党员的一份特殊职责,同时,也激励着更多党员和群众努力学习,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党员形象,充分发挥了党员无私奉献的先锋模范作用。(记者 吴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