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先卖儿后卖女 所得用于还债一审获刑

02.06.2015  20:43

    昨日(1号)是儿童节,全社会都在更好地保护儿童免受侵害,却有亲生父母视孩子为可买卖之物,生完后卖掉。对这类案件,法院表示,买卖亲生孩子的行为更加可恶,必须严惩。

    虎毒不食子,可郑某英真狠。作为母亲的她,先是卖掉一个儿子,接着又生了个女儿,也把她卖掉。昨日,记者从安溪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对她作出有罪判决。

    郑某英是安溪人,今年31岁。法院查明,她最早开始卖孩子是在2012年。

    2012年10月初,郑某英生下了一个儿子,但仅过一星期,她就在安溪湖头镇将孩子以85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某夫妇为子。

    2013年,郑某英又生了个女儿。这回,她也没打算自己抚养,在“小红”(另案处理)的介绍下,她将女儿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中年妇女(另案处理)。

    去年,有群众向安溪警方举报郑某英有拐卖儿童的行为。当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通知郑某英到警方处说明情况,她于当日下午5时许主动到案,并供述了自己卖掉一双儿女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