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至490元参合 住院补偿最高12万元

06.02.2015  10:37

    河北新闻网2月5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张淑会)根据2014年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及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与去年相比,今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由去年的390元提高到49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80元,农民个人缴费110元。

    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封顶线为100-300元

    该框架规定,新农合基金分为六大部分,包括: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风险基金、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和中医药补偿基金、大病保险基金。

    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一般门诊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一般门诊统筹基金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每参合农村居民不低于50元提取;一般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乡、村两级50%;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100-300元,参合家庭成员通用。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基金的提取数额,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应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左右

    该框架要求,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方案由县(市、区)制定,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以保证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河北省的一般住院补偿起付线和住院补偿比为:乡级起付线为100-150元,住院补偿比85%-95%;县级起付线为300-400元,住院补偿比70%-85%;市级起付线为800-2000元,住院补偿比60%-65%;省级起付线为2000-2500元,住院补偿比50%-55%;省外三级及以上起付线为4000-5000元,住院补偿比40%-45%。

    同时,参合农民看病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4年的每人每年1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2万元。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另行计算。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适当提高中医药补偿比例

    根据框架有关规定,河北省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的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同时要求适当提高中医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的补偿比例。基本药物和中医药不得重复提高补偿比例,提高补偿比例后上限不得超过100%。具体补偿办法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制定。

    为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河北省还要求各地根据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的实际运行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方案,也可探索将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医疗救治等业务委托给商业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