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儿童适宜剂型和规格将纳入医保范围

04.06.2014  17:53

  针对目前儿童用药适宜品种少、适宜剂型和规格缺乏、药品临床试验基础薄弱、不规范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等问题,今天上午,国家卫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宣传解读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印发的《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于本身就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如果按照规定推出新的儿童适宜剂型、规格将自动纳入医保目录。

   儿童用药将告别掰大人药

  目前,许多药品说明书中缺少明确的儿童适应证和用法用量,也未明确标注不良反应警示等信息,临床医生只能凭借临床实践经验用药。一些儿童家长缺乏科学用药常识,在给儿童用药时往往简单从个人用药经历自行决定,不但影响药物疗效,也带来了风险。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介绍,《意见》从鼓励研发创制、加快申报审评、确保生产供应、强化质量监管、推动合理用药、完善体系建设、提升综合能力等环节,对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近十几年来我国关于儿童用药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文件。

   儿童适宜剂型药将纳入医保

  在申报审评和研发创制方面,对于部分临床急需的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并逐步建立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品目录,引导和鼓励企业优先研发生产。对已上市品种,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及时补充完善儿童临床试验数据。

  在保障生产供应方面,对国产儿童用药通过单列代表品、规定宽松的剂型比价系数等方式,在定价时给予政策扶持。

  《意见》提出,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人社部医保司处长黄心宇表示,对于本身就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如果按照规定推出新的儿童适宜剂型、规格将自动纳入医保目录。

  在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及综合评价能力方面,发挥专业协会的学术优势,总结临床用药经验及安全用药数据,形成行业共识,制定儿童用药指南。

  同时,对部分已在临床使用多年但药品说明书缺乏儿童用药数据的药品,完善相关数据,以引导企业研发申报和生产,合理修订药品说明书。建立儿童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和临床数据库,整理分析儿童用药数据并定期开展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