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傲湖小区开发商逾期不交房 因为没有下水道?

25.08.2015  10:27

傲湖小区

□社区记者 杜慧 通讯员 李健航

省吃俭用攒钱买套房,到了交房日却迟迟不交房,这让傲湖小区一些业主傻了眼。昨日,小区业主刘先生来电称,延期交房多月,开发商的理由是“下水道设施不完善”。

刘先生是小区2号楼的业主,据他介绍,傲湖小区位于东开发区,占的是西仰陵村的地,小区既有回迁楼,也有商品房。他2012年从小区售楼部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当时交首付款时,开发商就保证2014年12月底交房,在合同中也有交房日的约定。”然而,到了交房日,刘先生并没有等到交房通知。

按照刘先生的计划,2014年12月底交房后,他今年装修好了就可以入住新居了,由于迟迟领不到新房钥匙,他们一家三口还要在外租房住,感觉很苦闷。

后来,他了解到,小区回迁楼居民已经领到了新房钥匙,他们商品房的业主连钥匙都没拿到,“我们多次问开发商,对方说是小区下水道设施有问题,没法交房。即便是给了钥匙的回迁楼居民,也没法入住。”刘先生说,迄今为止,小区十余栋楼建成后都空着。

昨日下午,记者以业主身份联系到了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下水道设施尚不完善,无法按期交房,目前正在协调中。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如果购房协议上对交房日期有明确约定,而开发商延期交房,这属于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给予相应赔偿,来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