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打造粮油数量质量监督检查新体系

10.10.2014  20:04

  中央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记者从中储粮总公司获悉,作为负责管理中央事权粮油和执行国家粮食调控政策的主体,中储粮重申“两个确保”(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作为中储粮总公司工作中心,着力打造中储粮新的粮油数量质量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体系,严守中央粮食储备安全底线。

  据介绍,今年以来中储粮进行了集团管控体制的总体设计,核心是真正建立起对系统人、财、粮的“三条垂直管理线”,增强总公司控制力,强化监管,解决垂而不直、集而不团的问题。建设新的粮油数量质量监督检查体系,是中储粮“三条垂直管理线”改革的重中之重,旨在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执法队伍”,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流程、最严格的执行、最严格的考核,确保中央事权粮油数量质量始终可靠,发挥中储粮服务调控主力军作用。

  中储粮按照独立公正、职责明确、管控有力的原则,与垂直管理体系相适应,建立了总公司-分(子)公司-直属库三级监督检查队伍。在中储粮总公司层面,设立监督检查处,负责全系统中央事权粮油的监督检查;依托子公司——中储粮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组建总公司质检中心,受总公司委托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在中储粮分公司层面,按照一个公司一个中心的原则,组建26个中储粮分(子)公司粮油质监中心,人、财、物完全与直属库分离,均由中储粮分(子)公司统一管理,负责辖区内粮油监督检查。其中跨省区管理及中央储备规模40亿斤以上的20个中储粮分(子)公司粮油质监中心设为独立法人,中央储备规模40亿斤以下的6个中储粮分(子)公司粮油质监中心设为相对独立的非法人单位。在中储粮直属库层面设置检化验室,负责日常粮油质量检测工作。

  为保证监督体系公正性、独立性,中储粮明确监督检查所有费用列入公司预算,分(子)公司质监中心作为非盈利机构,不得向被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按照工作方案,中储粮在2014年底前完成新的粮油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全部到位。

  为把粮油监督检查工作做实,中储粮配套出台了《中央事权粮油数量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储粮总公司明确粮油监督检查“四个不放过”原则,即“有疑虑的不放过、有隐情的不放过、有违规迹象的不放过、没查清问题的不放过”,同时明确数量检查时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在监督检查的形式中,除例行的春秋两季粮油大普查外,中储粮增加了库存粮油突击检查,采取事先不打招呼、交叉扦样、异地检验等方式,保证操作流程严密规范、检查结果客观真实。

  中储粮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说,中储粮新的粮油监督检查体系正式运行,构建了中储粮总公司加强储备粮油垂直监管的常态化模式,对于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履行国家赋予中储粮的职责使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梅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