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 暑期游泳谨防游泳池热

26.07.2014  18:22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 炎炎夏日,游泳成为许多市民喜爱的消暑、健身运动。为保障市民健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昨天发布健康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暑期游泳注意预防“游泳池热”。

    “游泳池热”又叫咽结膜热,是一种由腺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此病可发生在任何年龄组,但儿童多见,主要通过接触、唾液、粪便传染,潜伏期为5天左右。多表现为游泳后突然高热(38.5~40°C),全身无力,头痛、咽痛、肌肉痛及腹痛、呕吐、腹泻等症状,可伴有咽部充血、扁桃体肿大、颌下及颈部淋巴结肿大等症状,有的患者单眼或双眼发红充血。严重的还会引起肺炎、肠炎等疾病,甚至危及生命。

    疾控专家表示,目前对“游泳池热”尚无特效治疗药物,也没有安全有效的疫苗。因此,预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专家建议,暑期游泳池管理者要加强泳池消毒、水质监测、限制泳池人数等卫生管理;游泳者应重视泳池卫生,学会自我防护,通过减少跳水次数,有条件的佩戴泳镜等方法,避免让池水进入眼睛、嘴巴;游泳后应尽快洗澡、刷牙、漱口、清洗眼睛,不共用毛巾和脸盆。如果游泳结束后感觉眼睛或喉咙不舒服,要及早就医,避免延误病情;由于该病在病情基本痊愈后的两三周内依然有传染力,在这段时间内,患者不宜进入公共游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