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医改攻坚:不忘初心 踔厉风发

06.01.2017  14:02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历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医改八年,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从单向突破到综合推进。过去的一年,为解决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各地探索了哪些好经验、好做法,在推进“三医联动”、强化改革综合性方面,又做出了哪些新探索……

  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内蒙古:用制度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重新调整了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担任组长,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对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实行台账化管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建立深化医改任务台账和委领导医改重点联系点制度,实施“月报告、季调度、半年考核、年度评估”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深化医改各项任务的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在11个旗县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创建工作,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得到巩固完善。国家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8个(新增5个),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全部调整到位。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制度、编制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许多地方形成了可复制和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此外,内蒙古还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到9个盟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天津:助力儿科发展

  天津市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以提高儿科医务人员数量和质量为核心;以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职责,落实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分级诊疗制度为关键;持续强化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的工作目标。《方案》确立了“两个结合,一拉一推”的发展思路,暨“人才引进和队伍稳定相结合,拉动儿科发展”和“服务监管和工作保障相结合,推动儿科发展”。力争通过3年~5年努力,使天津市儿科专业医生的数量与儿童医疗服务需求适应,全面提升儿科专业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时,天津市建成天津市第二儿童医院,并对原市儿童医院进行调整和改造,扩充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儿科人才储备、引进等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科设置,加强与医学院校合作,开设儿科方向本科生培养。

  甘肃:医生、患者、基金“三下沉”

  2016年,为啃下分级诊疗这个硬骨头,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定位和分工。在此基础上,甘肃通过制定新农合住院患者分级诊疗病种报销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规定对于病情简单、无复杂并发症的情况,分级诊疗病种患者直接到省(市)级大医院就医的,新农合资金原则上不予报销;制定了《甘肃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约行为基金扣减办法》,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推诿、拒收患者的行为,或将分级诊疗病种向外转诊,新农合管理机构按一定额度扣减医疗机构垫付的新农合补偿资金,倒逼基层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同时,严控上级医疗机构随意接诊患者,配套制定了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管理相关规定,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并同步上调其下沉到基层服务的相关诊疗费支付标准等。

  通过上述措施,患者负担明显下降,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比从2014年的56.7%提高到2016年前三季度的66.24%;县外就诊率明显下降,从2014年的22.37%下降到2016年前三季度的15.21%;次均费用下降,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新农合患者次均住院费用同比减少109元;大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况有所缓解,三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下降7.03个百分点,二级医院的床位使用率升高1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上升3.22个百分点;优质资源明显下沉,支援基层医生人数由1755人增加到9716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广东: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2016年,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明显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21个地市全部开展分级诊疗试点;2017年~2019年省级财政将新增投入230余亿元,实施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升级达标建设工程、提高基层卫生人才素质和收入总体水平两大类18个项目,力争用3年~5年整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确定高州市等3个县(市)为改革示范县,典型经验得到推广;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也扩大到8个。全民医保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建成资金流、信息流统一的省医疗保险结算服务系统,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药品供应保障逐步健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办医,医养结合、第三方服务、生物医药工程等健康服务新业态加快发展。

  经过不断努力,广东县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16年上半年全省县域内住院率达80%,有3个县(市)超过90%。

  河南:全科培训筑牢基层人才网

  在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流程、编制管理、全科医生注册、职称评审等方面,河南省下大气力破解瓶颈。如招收住院医师规培学员时,面向社会人员仅限招收全科等紧缺专业,同时省财政向基层委派的全科医师每人每年资助1.2万元,各基地对全科医生提供免费住宿。省级财政还预算投入10亿元,作为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专项经费,并对53个贫困县人才培养计划不设上限,按需保障。住培基地申报时全科优先,评估时全科专业不合格一票否决。同时,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全科医生招收培养。累计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定向医学生2924人,初步实现了为每家卫生院培养1名本科学历全科医生的目标。此外,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016年,启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582人。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中,河南还强化远程会诊和教学,以省直三级医院为龙头,面向108个县(市)开展远程诊疗、教学等。

  基层留住患者和“守门人”

  安徽:县域医共体留住患者

  安徽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的重大改革强力推进。2016年,安徽省县域医共体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县县外住院患者分别同比下降了11.87%和8.20%,县内住院患者分别同比增加了11.05%和12.13%;与上一年同期相比,试点县住院患者次均住院费用减少221元,新农合资金支出减少4.02亿元,参合患者个人负担减轻2.36亿元。同时,与非试点县相比,试点县新农合患者住院实际补偿比上升了6.34个百分点,参合农民受益更多。2017年,安徽省县域医共体建设将由39个县市区扩大到66个县市区,占全省农业县市区的90%,覆盖参合人口4914万人,占参合人口的96%。

  广西:统筹兼顾强基层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5个试点城市共56家城市公立医院积极参加综合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试点范围至全区14个设区市35个县,上林县、武宣县卫生院门急诊量和出院人次同比分别增长了17.7%、10.51%和25%、107.07%。

  广西选取了6个县(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示范县内各医院诊疗量增加、患者就医自付比例下降、医务人员收入增加;武鸣区、鹿寨县的药占比明显下降,分别为18.7%、25.4%;县域内就诊率均超过90%,鹿寨县达96%。全区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8个城市的医联体建设进展良好,并总结出“柳州经验”。目前,在柳州、玉林、南宁等10个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中,柳州市三级医院住院人数同比减少6%,县级(二级)医院住院人数同比增加27%,城市公立医院下转病人人次较上年增长30.62%;玉林市基层预约转诊占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超过20%。同时,推进区直医院组建跨区域医联体,柳州、玉林两市分别组建了4个、6个区域医联体;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地。

  贵州: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2016年,贵州省的医改动作一直深扎基层,通过实施“五个全覆盖”促进基层能力提升。“五个全覆盖”包括:一是1445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二是1445家乡镇卫生院和99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置2名以上执业医师;三是199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接入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网络,全天候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四是全省12296所农村中小学校校医全覆盖;五是大病保险全面覆盖基本医保参保群众,达3528.28万人。2016年,贵州省按照“借脑一批、培养一批、培训一批、提升一批、沉下去一批”的工作思路,发起医疗专家援黔团、黔医人才计划、千人支医计划等活动。同时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建立符合贵州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自下而上的改革激活了农村三级网络。2016年1月~10月与上一年同期相比,贵州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了“2降3升”:药占比为24.77%,较上年同期下降2.90%;平均住院日6.95天,较上年同期下降0.14天;门急诊人次从1504万增加到1740万,增幅15.68%,住院人次从165.78万增加到181.43万,增幅9.44%;医务性收入占比从31.63%增加到32.85%,增幅1.22%。

  新疆:全民健康体检暖民心

  2016年9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今后将每年对新疆籍城乡居民实施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承担,各县级医院全程参与,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力配合;体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疾病谱,增加肝炎、结核、妇科、包虫等疾病检查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27日,全区体检人数1685.13万人,体检率达96%。自治区拨付资金1.8亿元,各地也积极投入大量资金;累计设立1187个体检点,派出3.64万名医技人员。工作中,新疆采取集中体检与上门服务体检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健康体检工作覆盖“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对于体检中发现的疑难重症患者,各体检点积极协助患者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切实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切实把医疗惠民工程办好、办实。

  山东: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2016年,山东省着力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6.9亿,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超过13%。全省“120”急救系统共受理电话614万余次,调派急救车171.7万余车次,救治患者151万余人次,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可及。完成两轮健康山东行动,通过实施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人均食盐摄入量下降2.4克,高血压患病率下降1.7个百分点;累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6个,居全国第二位,创建省级卫生乡镇482个、卫生村3014个。

  作为中国人口大省,山东省稳妥实施了全面两孩政策。全省产科床位增长20%,产科医护人员增长9.5%;儿科医师达1.08万名,千人口数达0.66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12.62/10万、4.53‰,比2015年分别下降3.22%和5.03%。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12.6。创新服务管理改革,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活动,计生转型发展成效明显。

  西藏:“组团式”援助提升能力

  2016年,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主要放在了基层卫生工作上,取得了5个方面的进展。一是通过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和全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西藏县级医院(1+7+74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覆盖全区的市(地)、县(区)、乡(镇)和村的四级医疗服务网络,明显提高了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将农牧区医疗制度、大病补充保险、孕产妇住院分娩奖励补助等政策合理衔接,进一步提高了农牧区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三是通过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乡一体化、健康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健康水平。四是通过加大经费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改善基层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五是通过强化责任担当,圆满完成了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综合医改向纵深发展

  江苏:完善基层机构运行新机制

  2016年,江苏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全面调整完善基层机构财政补助、人事管理、绩效分配等政策,确认2000名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并出台政策要求城市大医院将一般专家、特殊专家不低于20%的号源留给基层,破解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

  江苏省智慧健康信息传输主干网建成,基本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卫生计生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连接。同时,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8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区域影像、心电等远程医疗中心;国家首批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试点示范区落户南京、常州两地。目前全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发放国家统一标准的居民健康卡近600万张。

  浙江:支持试点地区先走一步

  2016年,深化综合医改仍然是浙江省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主线。浙江确定宁波、温州两市和13个县(市、区)作为先行先试地区,加快探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突破,为全省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2016年,浙江持续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列入省领导联系重点突破改革项目,11个设区市全部纳入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建成并上线浙江省预约转诊服务平台,逐接入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实现门诊、住院、检查、日间手术等预约转诊。浙江还确定了药品耗材采购供应、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及强化综合监管等联动改革的路径,11个设区市均纳入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青海:城乡居民医保实现省级统筹

  青海省医改的关键词是综合。在医保层面,青海将城乡居民医保提高到省级统筹,实行统一的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住院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及定点管理,增强基金抗风险水平和调剂能力。目前,青海省实现了由县级到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由4049种调整为9714种,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价格,民族医疗服务项目由现行76种增加到348种。

  青海省还优化完善自2013年10月以来在省、市(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城乡居民签约服务和社区医疗、健康保健,构建“没有围墙”的医院。

  江西:从三大维度推动医改

  2016年,江西省从三大维度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在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和惠及民生等医改关键领域取得了新突破。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方面,按照“以服务人口定床位、以实际开放床位定岗位”原则,重新核定公立医院岗位总量,统筹解决了编制内外人员的职称晋升问题;在核定工资总额的基础上,探索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允许公立医院收支差额的50%用于医院事业发展,5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追加,同时实现同岗同酬同待遇。

  2016年,出台了《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23条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建立起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线”。

  湖北:大力推行“两控三改”

  湖北省从供需两端着手,全力推进“两控三改”重点任务。“两控”,即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药品虚高价格。“三改”,即改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改革健康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诊疗服务协作体系。

  改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在兴山、崇阳、保康县开展试点,实现基本医疗病种覆盖90%的常见病、多发病,群众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不超过20%。改革健康管理运行机制,推广黄陂区医防结合、创新医保支付方式,为群众提供全程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健康管理服务。人均住院费用为3846元,较2015年下降3.2%;双向转诊总人次增加20.9%,上转人次增加6.9%,下转人次增加229.1%;新农合基金由“穿底”2000多万元,到2016年累计结余2490万元。改革诊疗服务协作体系,在当阳市实施“互联网+分级诊疗”试点,建设涵盖影像、检验、诊断、会诊等的远程医疗中心。

  供给侧改革助力分级诊疗

  北京:让医联体当好载体

  2016年,北京市以医联体为载体,本着强基层、建机制、搭平台、管长远的总体思路,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开展分级诊疗建设工作。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足问题是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一项重点工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供给侧改革,启动847个医疗机构空白村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从2016年起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20%;采取支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政策,明确大医院下基层的医生给予本院同期同职级医生的同等待遇,政府适当予以补助。重点推动基层与大医院药品衔接工作,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以试点方式,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疾病稳定期105种大医院常用药品下放社区使用,制定了《关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慢性疾病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基本标准》,落实社区就诊长处方工作。

  上海:社区改革获得“关键数”

  2016年,上海市一是探索“1+1+1”自愿签约服务机制,居民自愿与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1家区级医院、1家市级医院签约。二是加强上级医院对社区的支撑,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设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的部门,预留“两个50%”的专科号源(即50%的专科号源在预约的前50%时段向家庭医生开放),优先开放检查、床位等资源。三是签约居民享有慢病长处方、延续上级医院处方、药品物流B2C配送方式、优先预约转诊等优惠服务。

  这一工作的成效表现在几个关键数据上:上海市试点社区共签约居民超过100万人,现阶段平均每天还以8000人到1万人的数量在增长;试点社区共为签约居民开具延伸处方超过10万张,60%左右的处方在全科医生签约所在社区。

  陕西:畅通转诊渠道

  陕西省在城市实行医联体+全科医生模式,将三级医院门诊提前到社区;在农村推广医疗集团、县镇村一体化,建立优质资源下沉的长效机制。围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开选聘98名县级公立医院院长,141家县级公立医院建立院长任期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坚持“三医联动”,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调价方案完成听证和公示,自今年起在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健全转诊指导目录,制定转诊规范和接诊流程,合理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的利益分配机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建立全科医学科,预留门诊号源和病床,依托互联网技术优化诊疗流程,确保接诊转诊便捷顺畅。坚持强基层,通过实施卫生人才“三万工程”、返聘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推进远程会诊、每个县都有一家三级医院进行团队式帮扶等措施,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引导群众在基层合理就诊,15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47个县实现了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四川:加强顶层设计

  四川省的分级诊疗工作出现了4个可喜变化:省、市级大型医疗机构平均门(急)诊量与出院人次同比降低4.68%、4.38%,同比分级诊疗实施前3年平均增长率分别降低13.4和13.35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平均门(急)诊量同比增长1.27%,较3年平均增长率(1.1%)提高0.17个百分点;全省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为123.73元,同比上涨8.67%,涨幅低于分级诊疗实施前3年平均增幅率(11.47%)2.8个百分点;城市群众对分级诊疗政策赞成率达84.62%,农村群众对分级诊疗政策赞成率达85.04%。

  四川省着力加强顶层设计,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出台政策文件从推进基层首诊、引导就近就医、规范双向转诊等方面提出15项具体举措。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构建“1+11”医疗作战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累计培养全科医生1.7万人。

  山西:优质资源下沉

  2016年1月~10月,山西省总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次分别增长4.78%和9.89%,而三级医疗机构的诊疗人次却下降1.66%,出院人次也仅增长0.37%,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这两项指标均呈增长态势,增幅分别为0.95%和8.93%。这是山西省在前几年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基础上,2016年延伸资源下沉链条,大力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结果。

  一年来,山西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了631个县乡医联体和255个院社医联体。全年共派出二级以上医院医生5037人次驻点帮扶,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或拓展业务项目200余项。山西省还投资470万元,重点选取26所乡镇卫生院和21个集中连片困难县,试点建成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360个。

  坚持推进“三医联动”

  福建:改革动作“伤筋动骨”

  过去一年,福建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药、价、保”三要素统一管理橇动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高度重视办医领导体制工作,将其作为医改成功推进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福建医改的一面红旗。

  2016年,福建将设置在省发改委的医改办划转到省政府,同时成立了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自此,形成了省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医改办作为具体办事机构,统筹协调下设“一委两会”(省卫生计生委、医管会和医保会)的医改领导体制。各市、县(区)依照省级构架建立了医改领导体制,形成整体推进医改的良好态势。建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省委书记、省长至少每半年听取阶段性医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大改革事项。

  海南:国家药物谈判结果率先落地

  2016年,海南省开展的医改重点工作有:率先将国家药物谈判结果落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全省覆盖;在陵水县启动“三医联动”改革,在全省实施基层综合医改,在全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儋州市、海口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在三亚、儋州、陵水三市县实施药品带量采购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海南在全国率先实施备案制、区域注册制、省外医师多点执业和团队多点执业制。开展“好院长”“好医生”引进工作,启动柔性引进医学人才、京医老专家百人团智力帮扶海南项目。

  海南在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时,加大健康产业招商力度,特别是推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项目落地,已有20个项目落户先行区,首批进入先行区的国外新药已经成功用于患者。

  吉林: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2016年1月~11月,吉林省医疗卫生支出约241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加37亿元。省财政围绕医改中心工作,积极安排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016年,省财政厅会同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确立了深化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项目,项目周期3年、每年投入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吉林还创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建档立卡特定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100%。2013年至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筹资标准保持人均30元水平,4年累计拨付补偿资金24亿元,全省61万大病患者受益,大病患者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下。

  2016年,吉林的基本医保持续扩面提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基本医保连续保持应保尽保水平。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2600万,参保覆盖率稳固在98%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住院补偿年度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

  云南: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6年,云南省以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等为重点,多点发力,在医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方面,云南以强基层为重点,为4055个村卫生室配置健康一体机;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开设中医科。云南不断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6年12月1日前试点城市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玉溪市、曲靖市着力推进DRGs支付方式改革;红河州实施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推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试点,推动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快建立昆明地区省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联动机制,推进省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加强医保支付政策衔接。此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覆盖云南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地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算出院病例数占同期出院病例数的92.2%。同时,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目前已与18个省(区、市)签署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合作协议。

  重庆: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2016年,重庆市成为全国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市之一,以及编制管理创新、医疗服务价格、长期护理保险、医养结合等4个国家级改革试点。重庆市出台综合医改试点方案以及10余个配套文件,“三医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全市新增12家市级医院、12个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市、区县全覆盖。所有区县级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并按药事服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重庆市不断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重庆药交所建设累计交易量近900亿元。常用低价药品已完成一、二批次挂网,医用耗材、低值耗材、检验试剂实现挂网交易。出台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高值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等。截至2016年11月,试点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5.2和1.5个百分点,药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2.4个百分点;医疗纠纷同比下降24%,投诉下降6%。

  打响公立医院改革攻坚战

  湖南:敢啃、巧啃硬骨头

  湖南省把2016年医改攻坚的主战场放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10月1日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迈出综合改革步伐。

  湖南借新进国家医改试点省之势,敢啃、巧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硬骨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长沙城区参改医院为例,2016年10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了4个可喜变化:一是医院收入适度增加,总收入增长9%,医疗收入增长8.95%,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增长15.55%;二是医疗费用有效控制,医院门诊次均费用降低1.05%,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2.75%;三是医院收入结构趋于合理,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由38.04%降为33.54%,体现医疗技术服务的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由21.76%提高到25.59%。四是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平稳,医疗收入中来源于各类医保基金增长15.2%,城镇居民医保个人自付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新农合个人自付比例下降0.83个百分点。

  黑龙江:拧紧医疗费用“水龙头”

  2016年,黑龙江省将着力点放在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上。同时,以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增强百姓的改革获得感。

  黑龙江打出一套控费组合拳,通过明确医疗资源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新增床位审批、加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监管、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以及逐级明确控费目标、定期开展费用监测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黑龙江重新核定并增加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2121个,通过核定人员总量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编外人员3176人;突破现行工资标准,逐步建立了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黑龙江完善了县级公立医院同级财政兜底保障机制;将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或划转到政府债务平台,或由政府拨付资金偿还。

   辽宁: 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

  2016年,辽宁省出台《关于运用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

  这一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启动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在鞍山、本溪等第一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基层门诊量和县域就诊率稳步上升;锦州、盘锦全面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开始推进,医疗机构合理补偿机制正在建立。11个市启动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通过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疗联合体、城乡对口支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综合措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河北: 不断推进深层次改革

  2016年,河北省张家口、邢台、沧州、衡水4个市纳入国家第四批改革试点城市,全省6个地市的77家公立医院纳入试点范围,改革覆盖面达到55%。争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9600万元。启动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活动,遴选28个县(市)先行先试。省医改领导小组与创建县政府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印发示范创建评价办法,将评价指标细化为5个方面28项。

  数据显示,河北的医疗费用增长明显趋缓,控制在10%以内,次均住院费用增幅从全国第4名降至26名,住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从2014年的9.87天下降到8.63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逐步增多,省域外转诊人次有所下降,赴京就医人次下降5%。

  宁夏:建立统一高效的办医体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专科医院)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重点围绕补偿机制、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和服务价格调整4个方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自治区属综合三级医院财政投入应不低于医院总收入的7%,市级综合医院应不低于20%,县级综合医院应不低于25%;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将基本支出补助改为项目支出补助,并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在中央财政给予每个县每年300万元补助基础上,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个县每年100万元补助、每个地级市每年200万元补助。同时,宁夏探索建立合理的人事薪酬制度。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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