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拟立法严查停车乱收费 规范“变相”行政事业收费

26.03.2015  11:18

河北广播网3月26日消息(记者李亚玲、丽红)本应两块钱的停车费一下子窜到二十元,领结婚证能不能保证真的一分钱不再掏?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的《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修订草案)》将增设专门条款约束和监督日常生活中的价格不规范行为。

收费人员1:20块钱停不停?
    记者:20块钱?
    收费人员1:嗯,一个小时10块,按小时收费。
    记者:师傅多少钱啊?
    收费人员2:10块钱。
    记者能便宜点吧?
    收费人员2:便宜不了。

听到这样的对话有没有感觉很熟悉?不仅在省会石家庄,在我省的其它城市,停车乱收费现象也普遍存在。这次提请审议的《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修订草案)》设立专门条款规范这样的公众服务性项目收费。

第十条 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二)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不过此前,省会石家庄市交管、城管、物价三个部门曾经多次取缔高价停车场。戏剧性的是,有人检查停车场收费就从二十元一下子降到两元,监管部门一走又马上窜回二十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表示,作为专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在全面规范经营者行为的同时,还应设立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

王刚:我们这个条例制订了十条规定,一条法律责任都没有,我涨了你能怎么的啊,涨了就涨了,恰恰这个地方是对老百姓影响最大的,我觉得应该对第十条制定责任。

另外今年起,我省已经不再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幼儿园伙食费、技工学校收取的报名考务费等多项收费,同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由原来的近70项减少到了50多项。那么,在简政放权中取消的这些收费项目能否真正消失,也是参与审查条例(修订草案)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办公室主任李英坚:过去是行政性收费,现在没有这种行政性收费了,但是它变相的给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做一些服务性的收费,像这种收费的行为我们觉得也应该在价格监督检查条例里面有所体现。

在对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中,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也提交了审查意见,建议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设立专门章节进行规范。

李英坚:行政性事业收费以前就是有一条,有好多问题没有涉及到,因为现在行政性事业收费是越来越少,正是因为它越来越少所以应该是越来越规范,有的省份是专门有行政性事业收费管理规定也好,地方性行政法规也好,但是我们想就是通过这个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能把它纳入。

去年我省网购数额1029亿元,占社会商品消费零售总额的8.8%。在方便消费、促进消费的同时,也出现了虚高原价、有价无货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电商作为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方式,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完全适用。在分组审议中,常委会委员冯志广对电子商务的价格监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冯志广:适应新的形式应增加对电子购物价格的监管,这条至关重要。考虑到电子购物的特殊性,建议创新监管模式,比如建立监督平台,鼓励公众举报等等,我们实践当中确实有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要把它吸纳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