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协警挂假牌照撞伤孕妇 声称公安内部人不怕告
家属称对方曾说“不怕告,我是公安内部人”高碑店交警大队将介入调查
2014年11月23日,高碑店一孕妇遭遇车祸,至今由于一直出血,处于可能会流产的惶恐中,肇事司机连日来“避而不见”更加剧了她的恐惧。肇事者是高碑店市公安局辛立庄派出所一协警,事发时驾驶车辆悬挂了假牌照。此外,孕妇家属称该协警曾威胁说“就算告我我也不怕,我是公安局内部人,交警大队也有人”,对此说法,肇事者予以否认。
孕妇遇车祸,有流产危险
2014年11月23日19时左右,沉浸在即将升级“妈妈”喜悦中的高碑店温女士与丈夫杜先生在回家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此时,他们还未出世的孩子刚两个多月。据杜先生介绍说,事故当天刚下了雨,他们骑电动车自东向西靠右正常行驶,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突然启动,将两人撞倒在地。温女士满身泥水,当下出现腹痛症状。白色轿车司机下车后协同杜先生将温女士送到高碑店市医院就医。送到医院后,温女士下体出血,但情况并不严重。经过系列检查后,温女士打了安胎针并领取了安胎药,准备回家静养。
由于肇事司机的车需要走保险报销,杜先生等人需配合肇事司机摆放事故现场。此时,杜先生发现肇事司机已安排别人更换了肇事车辆的牌照,他当时提出了质疑。在此情况下,肇事司机从朋友车上拿出来原来的京牌牌照,称是为了摆放事故现场时走保险需要,因此要更换牌照。随后,杜先生和肇事司机来到事故现场。之后,肇事司机报了警,并找了两名中间人协调此事。在此过程中,温女士母亲告诉燕都记者:“肇事司机说喝了几瓶啤酒,怕验酒有麻烦,有中间人的担保,肯定会对温女士负责。”在两名中间人担保下,温女士家人与肇事司机均同意不验酒、不扣车。
肇事司机声称不怕告,是公安内部人士
此后四五天的时间内,温女士一直有出血症状,直至12月2日,温女士出血情况加剧,不得不住院治疗。12月8日,笔者来到高碑店市医院,见到了温女士的家人。“当时大夫反馈情称情况并不乐观,孩子有可能保不住,甚至我们在涿州某医院检查时,大夫告诉我们称即便保住,孩子也有可能出现残疾。”温女士姐姐告诉燕都记者。
据温女士家人称肇事司机在高碑店辛立庄派出所工作。对于赔偿等问题,温女士家人与肇事司机未能达成一致,温女士家人称肇事司机让他们直接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能够报销多少钱,才会赔偿温女士。目前温女士家人得先行垫付药费,对于超出赔偿的费用,温女士家人要自行承担。
对此说法,温女士家人并不认可,激动之下称要去告他,肇事司机称:“就算告我我也不怕,我是公安局内部人员,交警大队也有人。”随后,温女士家人前往高碑店辛立庄派出所希望调解,也并未得到满意答复。
对于温女士第二次入院,该司机选择了“避而不见”。“我们的孩子都有可能保不住,他作为警察,不说积极解决此事,反而这样威胁我们。”温女士家人说。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燕都记者与温女士家人拨打了两位中间人电话,两位中间人均表示肇事司机事发后确实曾保证会承担温女士相关费用,但是目前两位中间人无法劝说肇事司机。
肇事司机承认自己挂了假牌照
随后,笔者拨打了张姓肇事司机的电话,他确认了交通事故,并承认自己是辛立庄派出所协警。对于当天悬挂假牌照一事,他表示当时驾驶车辆确实挂了京牌假牌照。对于为何悬挂假牌照,他表示由于此前将他的车借给朋友,本来想要吃完饭后进行更换,还未来得及更换。
但他否认了温女士家人所说的酒驾和自称公安局内部人员等言论。尤其对于威胁言论,他表示自己的车是全险,没必要说出此话。
然而不久他又主动致电燕都记者称,他所驾驶的车辆并非他本人所有,是别人的车,对于悬挂假牌照并不知情,直至事故发生后,他才让别人更换了牌照,报了保险。
当日上午,笔者来到高碑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需采访高碑店公安局政治处。随后,笔者来到高碑店公安局政治处,刘姓负责人表示,要以高碑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解释为主。此后,高碑店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对于这起交通事故,该科已经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全责,目前肇事司机已经领取了认定书。
对于肇事司机是否悬挂了假牌照一事,一位沈姓民警出示了肇事司机的驾照和肇事车辆的行车本,称挂假牌照并不归此事故,将另行调查处理。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当天情况,曾出现场的民警告诉笔者,由于他们是摆放的现场,只是进行了拍照,并未绘图。此外,肇事司机确为当地派出所协警。事故发生后,经中间人,双方进行了自行协商,并签订了不验酒、不扣车的协议。如果目前双方协商未果,可前往法院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