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浇愁愁更愁 酒后冲动打伤人

19.12.2014  19:27

   本网讯(郄世民) 喝酒得有个节制,喝多了不仅伤身还会招惹事端。在鹿泉区打工的的河南人寇某,因酒后冲动将人打成轻伤,12月17日,被鹿泉区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抓获。

  12月2日中午,鹿泉区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饭店老板电话报警称:“在某饭店门口有人打架,请求民警处理。”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当日中午,一位20多岁的年轻男子在该饭店喝酒喝的有点多,该男子出门时遇见骑电瓶车的李某。该男子无故踢了电瓶车一脚发生纠纷,争执中该男子用拳将李某鼻子打伤。饭店老板看到后迅速报案,嫌疑人看到老板打电话就逃离了现场。民警赶到时,嫌疑人早逃之夭夭,只有受伤的李某双手捂着鼻子,民警一边把将受伤的李某送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李某的鼻骨被打折属轻伤。一边调取饭店门口的监控录像,根据录像走访摸排,最终查找到了在辖区某工地打工的嫌疑人寇某(男,26岁,河南人)。当民警前去询问时,寇某离开了工地不知去向。

  12月17日晚上,办案民警获得一条线索,嫌疑人寇某晚上有可能从石家庄新火车站坐车回家,民警立即出动,在火车站将准备回家的寇某抓获。

  原来,发案当天嫌疑人寇某与朋友发生了纠纷,心里不痛快,来到饭店借酒浇愁,酒喝多了,自己不清不楚地将人打伤,酒醒后知道自己惹了麻烦,就离开工地到朋友哪里住了几天,前一天到公司支了工资准备回家,没想到民警来得这么快,还是被抓了。12月18日,鹿泉警方已涉嫌故意伤害将寇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俗话说:“借酒浇愁愁更愁”,酒后冲动更是魔鬼,伤人害己,虽说这起伤人案被成功破获,但还是奉劝广大人民群众切莫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