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研究部署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18.01.2015  12:10

  1月16日上午,省长张庆伟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了《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就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完善推进机制,全省上下联动,健全社会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建设和司法公信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坚持先易后难,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完善京津冀区域信用合作工作机制,选取基础较好的市县推进信用信息整合,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开展信用报告制度。三是规范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运行奖惩机制。健全信用档案制度,推进信用档案标准化管理,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四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构建行业、部门信用信息汇集、交换和共享机制。

  会议研究了《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就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继续简政放权、加强权力监督、预防源头腐败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将权力放进制度笼子、纳入法治轨道。二要及时公开权力清单。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公报、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办事指南、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和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查询、咨询、求助、交费、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要严格依法履行职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和“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各层级及相关部门审核、时限要求等内容,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加快建立“有限、有为、有效”的服务型政府。四要强化市县工作指导。把权力清单制度作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在全省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加强对市县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河北省京津保平原生态过渡带工程规划》等事项,听取了关于煤炭资源税改革及相关省以下财政体制政策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