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进健康扶贫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8月26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三

27.08.2019  15:11

  新疆全区有35个贫困县(32个为国家级贫困县,3个为自治区级贫困县),其中22个县为深度贫困县,均在南疆四地州。根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显示,截止8月初,全区因病致贫有40908户、149271人,较2018年底的63551户、237133人减少了22643户、87862人。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了决战决胜、攻城拔寨的关键节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和“基本医疗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设计,强力推进健康扶贫工程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7〕28号),为开展健康扶贫工程提供政策依据,印发《关于改进完善全区新时期医疗卫生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62号),对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加强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规范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新疆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开展。目前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已全部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自治区健康扶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坚决完成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任务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南疆四地州健康扶贫结核病防治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自治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对全区和南疆四地州健康扶贫三年攻坚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予以明确。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扶贫工作力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由委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单设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医疗服务能力组、基层卫生健康组、重大传染病防治组等四个专项工作组,并将今年新招录的9名公务员全部安排在扶贫办,专班负责,集中办公,全职承担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每位委领导重点联系1-2个地(州、市)开展分区包片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制定脱贫攻坚路径,实行挂图作战。

  二、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一是明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人员“空白点”,组织力量对全区所有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基本信息、主要设备配备、机构建设等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狠抓落实,实行月推进、周报告制度。

  二是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县域综合医改目标,全区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内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县域内医共体临床医师晋升副高以上职称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在自愿基础上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满一年的,可在规定年限内提前一年参加中级技术资格考试。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县级层面,自治区组织全区30所三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内地20所中医医院和18所军队医院帮扶我区32所贫困县人民医院和24所中医类医院,联合19省市对口支援帮扶团队,采取“托管式”和“组团式”帮扶模式,全面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乡镇层面,通过“县乡一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辐射、医疗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卫生院诊疗能力。村级层面,通过“乡村一体”机制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指导责任,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有效解决村医待遇问题,进一步稳定队伍网底。

  三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继续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持续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继续开展面向村卫生室的订单免费中专学历乡村医生培养工作。实行“县聘县管乡用”、“乡聘乡管村用”,确保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截止目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4642人,助理全科学员1515人,培训全科转岗医师2026人。

  四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乡镇卫生院899所,达标893所,标准化率99.3%;村卫生室8902所,达标8265所,标准化率92.8%。

  三、推进贫困人口“3+1”医疗精准保障,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负担

  对贫困人口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加补充医疗保险的“3+1”医疗精准保障政策。

  在全区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了大病患者、贫困人员医疗负担;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住院救助在年度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南疆四地州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救助,医疗救助托住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底线;自治区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稳步推进。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三重保障”加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叠加报销后达到95%,避免出现保障不足或过度保障。

  四、出台结核病患者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建立结核病防控的“新疆模式”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完善全区新时期医疗卫生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62号)精神,落实肺结核患者门诊就医检查费用实际报销100%,住院费用实际报销90%,耐多药肺结核治疗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和大病医疗救助;将13项结核病诊疗项目全部纳入了基本医保支付目录,进一步提高了结核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待遇。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结核病患者“集中服药+营养早餐”政策,为所有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每天提供一份营养早餐。

  五、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工作

  将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至32种疾病,并成立相应的专家组,制定临床路径,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工作,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等事项,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

  六、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远程医疗建设

  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新政办发〔2018〕62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改进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远程医疗网络已覆盖南疆22个深度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中的5个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优势,进一步降低患者就医费用。

  七、实施医疗惠民工程,常态化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

  从2016年起,已连续四年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全民健康体检为抓手,根据病情进行针对性体检,重点关注体检结果呈阳性和疑似病例的贫困群众,组织对其进行确诊。加强体检结果分析和应用。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比较研究,摸清全区居民的健康基线,依据疾病顺位及多发高发疾病的分布特征,掌握全区疾病防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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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各省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新疆卫生健康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辉煌成就,给我区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健康福祉。全区人均期望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前的不足30岁,增长到2018年底的72岁,增加了2.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