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环境保护局 三举措落实廉政建设工作

03.11.2014  12:31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栾城区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全面落实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完善廉政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制度,调整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工,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洁自律二十五条规定》、《工作人员“八不准”》、《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制度》、《首问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于环保业务工作中。

二是深入开展涉水企业及渗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涉水企业有无水处理设施、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和无水处理设施企业排水去向;彻底查清辖区内非法小沉淀池、小蒸发池和渗坑数量。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领导要求执法人员及时处理和反馈。

三是不断加大投诉案件处理率和执行建设力度。截止目前为止受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信访案件260余件,均已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查处理,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