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7.12.2019  17:23

近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落实好《意见》要求,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进一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持续依法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要深入研究健全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