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治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26.06.2014  10:52

  近日,保定市出台《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正风肃纪行动要求。

  该规定从畅通群众办事通道、加强党政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着力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按照要求,保定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市属以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门卫或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和相关事由登记后应予放行。按规定需要严格进出管理的重点单位,应当建立门卫预约制度,对依约进入的办事人员,经核实登记后应予放行。门卫或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单位职能、部门职责、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供群众查询;负责引导群众确定办事部门具体位置,主动帮助办事人员联系进入事宜。

  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接待办事人员来电来访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在工作场合要提倡使用普通话,严禁对办事人员语言粗俗、态度蛮横;严禁对办事人员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严禁以不知道、不了解、不在职责范围为由对办事人员推脱、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