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易县一村支书耕地盖楼 行政处罚

19.11.2014  14:08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周绍谦)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保定易县中范村村支书在耕地建二层楼 影响很坏”的问题,保定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当事人朱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幼儿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查清事实后,县国土局对朱某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已法定期满,县局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保定易县中范村村支书在耕地建二层楼,在村民中造成很坏影响,盼查处。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

    经查:当事人朱某,女,与该支书系夫妻关系。

    朱某在村中原旧校园内经营一所幼儿园,因2012年7月21日水灾导致房屋倒塌,幼儿园迁移。为了给本村适龄儿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达到上级标准化验收的要求。2012年9月10日朱某逐级向中范村委会、易州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合法手续。因急需校舍,2012年10月,朱某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建幼儿园(两层楼房)。

    朱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幼儿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查清事实后,县国土局对朱某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已法定期满,县局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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