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

11.11.2015  23:41

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市重污染天气会商意见,预计未来三天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12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

5.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7.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1次洒水抑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