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校园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06.01.2015  11:44
  2014年以来,保定市校园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总要求,坚持生命至上,注重预防,综合施治,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以创建星级“平安校园”为抓手,狠抓各项安全工作落实,确保了全市校园的安全和谐。一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初,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会议,就2014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强化了工作举措,制定印发了《2014年校园安全工作要点》。会上,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学校(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市直学校(单位)向市教育局递交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各市直学校按要求将安全承诺事项张贴或悬挂于校园内醒目位置,接受师生监督。同时,严格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半年安全述职要求。市教育局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形势研判部署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主体抓,其他领导实行“五同步”合力抓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2014年以来,市教育局在进一步完善学校“十项安全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管理人员公示制、隐患排查整改制、档案管理记录制、应急处置预案制、值班巡查巡护制、信息研判预警制、随机突查暗访制、事故报告通报制、安全工作考核制)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印发了《保定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手册》(试行),对校园安全工作的27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使得学校自查自纠或督导检查做到有章可循,对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通知》,对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和课时、考核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增强了公共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印发了《保定市学校安全管理分级培训实施办法》,对安全管理培训的总体要求、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组织管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三是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普遍聘用了专业保安或50周岁以下的男性担任门卫,进一步强化了校园安防“前沿关口”作用;落实了校门巡查巡护制度,规范了校园门口秩序;加大了物防技防投入,校园内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寄宿制学校普遍安装了周界红外报警及警卫室一键报警装置;扎实推进了校园警卫室建设,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全市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了1500个校园警卫室的建设任务,并配备了橡胶保安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保安哨笛、强光电筒、防护钢叉等必要的物防器械,处置校园紧急突发情况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扎实有效,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市、县、学校三级隐患台账,全市学校幼儿园共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500余处,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四是加强安全督导工作。今年以来,市教育局安排部署了5轮校园安全督查工作,每轮督查市教育局组成8个由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进行突查暗访,对市直学校实现检查全覆盖。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学校春季开学前后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保定市教育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冬季学校安全检查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坚持了季度定期督导与重要时期、敏感节点、重大工作部署专项督导相结合、相衔接的安全工作督导机制,不断强化了督导效能和压力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