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召开全市“林业执法年”活动启动工作会议

16.01.2015  18:49
  1月13日,保定市召开“林业执法年”活动启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就进一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树立林业执法形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林业执法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贺鹏,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陈飞,市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臧思良,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忠琦,市林业局办公室、林政处、森林公安局、综合执法队、森防站、种苗站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林业(农林)局设分会场。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孙树堂到会指导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易县、涞源县、涿州市林业局(农业局)就2014年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分别进行了典型发言。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忠琦通报了山区九县林业执法案件情况,宣读了《保定市林业局开展“林业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年”活动,重点组织开展“金钺行动”、“金盾行动”、“金网行动”、“金剑行动”四项专项行动,落实执法责任、规范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资金投入,增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反馈,务求彻底改变林业执法“执法软”现象。   孙树堂代表省森林公安局出席会议并讲话。孙树堂指出,保定市林业局新年伊始超前谋划林业执法工作,利用一年的时间开展林业执法年活动,充分体现了对林业执法工作的重视。孙树堂强调,保定市林业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近年来,保定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执法机构狠抓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执法权限、强力推进独立执法和网上办案,努力从实体和程序上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保定市林业执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地方对林业执法工作重视程度还不高。二是不办刑事案件的白点县比例大。三是部分县至今没有落实执法权限,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四是个别地方畏难情绪、不愿执法、不敢执法现象依然存在;五是林业执法信息化运用程度运用程度不高。六是执法环节问题亟待解决。孙树堂要求,要对这些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下决心下大力加以解决,扎实推进林业执法工作创新发展。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林业执法和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森林公安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是历史形成的,符合当前的国情和林情。保定市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原国家林业局贾治邦局长指出的衡量一个地方对森林公安工作领导是否到位主要看“五条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森林公安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林业部门的领导,为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安全保驾护航。二要切实加强林业执法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执法办案主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省里谋划的四项行动要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保定市在执法年中对四项行动已经做了超前谋划。要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大要案。要联合作战,建立快速有力的打击处理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构筑坚强有力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要建立健全功能齐备、反应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阵地防控,将防控力量推到林区最前沿。推进区域警务合作,改革传统的警务模式,打破地区分割和部门壁垒,统筹整合资源,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的整体作战能力。继续推行案件网上办理。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刑事技术工作,为侦查破案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对于全省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和依法严厉打击采挖崖柏等多年生树木的行为两项近期重点工作,保定市各级林业执法和森林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要求。   最后,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贺鹏作动员讲话。王贺鹏指出,保定林业系统在此新年之际召开林业执法年工作启动会议,正说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易县林业局、涞源县林业局、涿州市农业局三个单位2014年的执法工作很具有代表性,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省森林公安局孙树堂局长,对我市2014年林业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抓好落实。他强调,201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年”活动,是市局党组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全面提升保定市林业系统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   王贺鹏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林业执法年”活动工作重要性。党的十八大对建设生态文明做出了全面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特别是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要划定和严守生态红线,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的重要论断,强调了保护森林资源的特殊重要性。保定市森林资源总量偏少,分布不均,质量不高,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因而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就显得尤为重要。组织开展“林业执法年”活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是新形势下加快林业发展,保护我市森林资源的迫切要求;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是维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威,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的迫切要求;是打造平安林业,构建和谐林区,构建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的迫切要求。二要突出重点,明确活动目标。要通过林业执法年活动实现三个总体目标:各级领导对推进林业执法监管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治林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林业系统执法力度执法能力显著提升。要把野外违法用火违法行为、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破坏林木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违法调运、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查处重点。涉林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要达到100%;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5%;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破案率达90%;批捕率不低于90%;移送起诉率不低于95%。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三要抓好关键,确保取得实效。要把林业执法年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好《森林法》等涉林法律法规。要抓好林业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公正、公平、公开执法。处理好服务发展和严格依法监管的关系。要密切配合,借势形成强大合力。加强宣传工作,形成浓厚氛围。完善考核机制,把森林监管保护情况纳入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的内容,对执法工作,要专题进行考核。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进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深化之年、落实之年、突破之年的要求和这次会议部署,抓好执法体系政策的深化,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执法工作的突破。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京津冀协调发展,构建和谐保定、生态保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保定市林业局 贾同温 杨泓韦) (第0004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