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前三季度缴纳水资源税1.24亿元

24.10.2018  11:25

  保定市税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1至9月份,全市缴纳水资源税1.24亿元,同比增长4.2%,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明显。

  水资源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三高”用水大户,即特种行业(即高耗水行业,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纳税人、高额(即超计划取用水)取用水纳税人、在严重超采(高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纳税人,从高设定税率,提高其负担水平,而对普通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农业生产用水、企业正常用水(未超过计划取水量、取水结构合理)则保持负担水平总体不变。

  企业用水中,工业用水是大户。水资源税改革后,工业企业节水意识普遍提高。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在改革后,采取多项措施降低用水消耗。公司先后投资190万元对原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投资30万元新上硫酸综合滴定项目,使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废水量达450吨,不仅实现了宿舍楼、澡堂、食堂、办公楼等生活废水向自然界的零排放,还将处理后的废水投放到公司生产、生活中,实现再循环利用。目前,该公司部分发电,厂区绿化,路面、料场洒水等均实行处理后的废水再利用。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企业每年节水量都在5至10万吨之间。

  2018年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保定市税务部门坚持稳步推进改革的同时,大力加强业务建设。一方面与水利部门共同推进水资源税在线监控系统安装推广,提升水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数字化,提高水资源税征管质效,另一方面,与水利、财政、农牧等部门和国网保定供电公司联合印发《保定市农业水资源纳税人认定工作方案》,共同开展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认定工作,推进农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为该市农业用水科学化、集约化奠定坚实基础。

  (周子龙、崔贺、马建敏)